北極星售電網訊:北極星售電網獲悉,日前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對《關于調整2021年11月、12月電力直接交易有關工作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的反饋,其中提到:對于"11-12月中長期交易已簽訂合同,應體現合同契約精神,不再修改合同,干預市場價格"等合同換簽的意見建議,已采納。已完成2021年度中長期交易合同簽訂但未執行的電量,合同雙方按照平等協商原則,完成11月、12月年度分月合同換簽工作。
合同換簽后,批發側用戶采用分時段報量,單一報價的方式進行交易;零售側用戶按照分時段報量,在平段電價基礎上按照原目錄電價分時浮動比例進行浮動作為價格的方式進行結算。
詳情如下:
關于對《關于調整2021年11月、12月電力直接交易有關工作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的反饋
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市城市管理委在市政府門戶網站("首都之窗")和本單位門戶網站對《關于北京市2021年電力市場化交易工作安排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意見征集期間,共收到意見建議106條。經認真分析研究,現將意見采納情況說明如下:
對于"11-12月中長期交易已簽訂合同,應體現合同契約精神,不再修改合同,干預市場價格"等合同換簽的意見建議,已采納。已完成2021年度中長期交易合同簽訂但未執行的電量,合同雙方按照平等協商原則,完成11月、12月年度分月合同換簽工作。
對于"繼續按《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關于北京市2021年電力市場化交易工作安排的通知》(京管發〔2020〕42號)中第三部分直接交易價格'北京電網輸配電價、華北電網輸配電價和政府基金附加不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執行"等交易價格形成方式改變的意見建議,部分采納。合同換簽后,批發側用戶采用分時段報量,單一報價的方式進行交易;零售側用戶按照分時段報量,在平段電價基礎上按照原目錄電價分時浮動比例進行浮動作為價格的方式進行結算。
對于"給換簽合同留下充足時問,從而避免給已準入用戶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首都電力交易中心能盡快下發該結算補充協議的協議模板"等換簽時間過短、換簽操作、加強培訓、交易系統升級等意見建議,已采納。北京電力交易中心、首都電力交易中心將優化流程,加強培訓,共同組織做好11月、12月合同換簽及相關交易工作,保障交易順利實施。
對于"目前有意入市的用戶辦理準入工作"等工商業用戶進入市場的意見建議,已采納。我委將會同有關單位加快研究,為用戶順利進入市場創造條件。
對于"以其他形式予以開發區企業電價補貼,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國家是否可對高新企業有電價政策的傾斜"電價政策的意見建議,暫未采納。具體電價政策可直接向我市價格管理部門反映。
對于"參與本地交易的京外電廠按照電廠屬地基準價執行相關表述需要進一步明確"等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的意見建議,已采納。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在"基準價+上下浮動"范圍內形成,基準價適用落地基準價水平。
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2021年11月16日
關于對《關于調整2021年11月、12月電力直接交易有關工作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城市管理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關于調整2021年11月、12月電力直接交易有關工作的通知》。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建議。
公開征集意見時間為: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
意見反饋渠道如下:
1.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2.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北街甲三號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電力煤炭管理處(請在信封上注明"意見征集"字樣)
3.電話:010-68515807
4.傳真:010-68512344
5.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cn),在"政民互動"版塊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見征集"專欄中提出意見。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關于調整北京地區2021年11月、12月電力直接交易有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附件2:《關于調整北京市2021年11月、12月電力直接交易有關工作的通知》的起草說明和政策依據
附件3:《關于北京市2021年電力直接交易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解讀
關于調整2021年11月、12月電力直接交易有關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經有關部門充分研究,現就2021年11月、12月北京市電力市場化交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在“基準價+上下浮動”范圍內形成,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參與本地交易的京外電廠按照電廠屬地基準價執行。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二、10千伏及以上工商業用戶要全部進入市場,其他工商業用戶也要盡快進入。11月、12月,暫未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用戶全部由電網企業以掛牌交易方式代理購電。電網企業首次向代理用戶售電時,至少提前1個月通知用戶,此前繼續按照原目錄銷售電價水平執行。已參與市場交易、改為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用戶,其價格按電網企業代理其他用戶購電價格的1.5倍執行。
三、11月、12月,北京地區交易價格形成方式調整如下:發電企業直接報總量參與交易,交易價格執行單一報價,峰段、平段、谷段各時段電價一致。北京地區電力直接交易批發側用戶采用分時段報量、單一報價的模式,按照峰段、平段、谷段分別報量,以總量參與交易。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用戶,繼續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電能量交易價格作為平段電價,峰谷電價浮動比例在本市價格主管部門未另行明確新的峰谷分時電價浮動比例前,參照原目錄電價(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相應類別比價計算。售電公司與零售用戶需重新簽訂《市場化購售電合同》結算補充協議,協議模板由首都電力交易中心下發。售電公司與零售用戶的結算補充協議未及時提交的,零售用戶改由電網公司代理購電,按照當月市場交易平均價格的1.5倍執行。
推薦閱讀
“和睿控制”(NuCON)系統成功實現首個國產化項目的可靠性鑒定
北極星核電網訊:10月31日,國核自儀成功實現“和睿控制”(NuCON)系統的首個國產化項目(經第三方確認國產化率達到95%以上)――EHL(二回路)綜合控制柜課題試驗樣機可靠>>>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北京:對《關于調整2021年11月、12月電力直接交易有關工作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的反饋
地址:http://www.xglongwei.com/nengyuan/nydongtai/313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