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碳管家網訊:01
海洋碳匯評估
發展海洋碳匯是增強我國碳實力的重要路徑,是達成全球碳排放合作的技術性杠桿。從全球合作角度分析,為了實現整體碳排放的降低,需要參與減排的各方能夠在排放權、發展權方面達成一致。其前提是碳排放安排能夠符合各國的碳實力,而減排潛力是各國碳實力的關鍵組成部分。海洋碳匯能力的增強無疑將對我國的減排潛力產生顯著的影響,因此率先啟動對我國海洋碳匯現狀與潛力評估是推動我國海洋碳匯持久有序發展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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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化碳排放政策已形成廣泛基礎
碳交易實踐為海洋碳匯的市場化治理提供了重要實施依據。碳排放交易系統(EST)是一類基于市場的節能減排政策工具,其遵循總量控制與交易的原則,以實現政府對各行業的碳排放總量控制。近年來,全球多個國家相繼開始實施碳交易政策,市場化政策成為溫室氣體減排政策中的關鍵組成部分。自 2005 年全球首個碳交易市場在歐盟啟動以來,國際碳市場規模不斷擴大�;趪H碳行動伙伴組織(ICAP)的報告,全球共有 20 個正在運行的 ETS,這些規模不同的碳交易系統涵蓋 1 個超國家系統(歐盟)、4 個國家系統、15 個省或州系統及 7 個城市系統,覆蓋 27 個司法管轄區。自 2011 年開始,我國已經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多個地區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實踐。2021 年 2 月 1日,由生態環境部發布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正式開始實施;該辦法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進行規范,明確了碳排放交易涉及的確權、登記、交易、管理等活動的運行機制,確定了2 225 家電力企業為重點排放單位。碳交易實踐為碳匯的市場化提供了可參考的規則框架,使得海洋碳匯的市場化制度建設成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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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碳匯交易模式探索
碳匯交易是將能夠產生碳匯的生態產品通過碳信用轉換成溫室氣體排放權,以獲得生態補償的市場化手段。通過碳匯交易能夠實現生態保護行為的貨幣化激勵,并保障減排行為能夠始終發生在邊際效益最大的區域。相比于海洋碳匯,由于計量與評估較為簡便,森林碳匯已成為《京都議定書》中代替二氧化碳減排的主要方式。根據《京都議定書》,發達國家可以通過技術援助、資金支持的形式在發展中國家建設森林碳匯項目。目前,中國已獲得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簽發的清潔發展技術計劃(CDM 計劃)項目共計 1 557 項,在全球總的 CDM 計劃項目簽發量中占比最大。由于我國還是發展中國家還無須承擔強制碳匯幫扶任務,我國的減排交易實踐主要以基于碳配合的交易為主。海洋碳匯的作用已經在海洋微生物沉降、濱海濕地等多個方面形成國際共識。海洋碳匯與森林碳匯的交易是碳配額交易的一個重要補充。通過將海洋碳匯交易納入碳排放交易體系,可完善國內碳排放交易市場,推動國內海洋碳匯能力建設,使我國碳實力得到進一步提高;進而,隨著國際碳排放談判格局的變化,將海洋碳匯交易推向國際范圍。與碳配額交易的方式不同,海洋碳匯交易的基礎需要建立在由國家推出的統一基金的基礎上。在配額交易中,交易主體為產生碳排放的生產企業。通過事先確定配額,企業基于各自生產中的排放情況,選擇進行交易的價格與交易對象,而海洋碳匯的交易需要對相應項目實際產生效果進行較長時間的追蹤并進行估計。由于海洋碳匯的發展方式自身就可以分為 3 種,交易的主體也需要相應分為 3 類:1. 原有的生產企業。這些企業對海洋的排放影響了海洋的碳匯,其通過減少排放可以促進海洋生態改善增加海洋碳匯,此類主體采用的方式同樣是配額式的,交易規則類似于碳配額交易。2. 海洋環境管理主體。該類主體是為了保護濱海濕地、海床環境的監管單位,其發揮作用需要通過所保護生態恢復的效果來體現。通過計算生態系統的碳匯能力增加度量生態保護行動的碳匯總量,其基礎在于對所保護生態系統的碳匯能力增長,交易方式應采取類似于 CDM 計劃的方式進行。3. 海洋養殖主體。該類主體通過養殖產品的生物特性,增加海洋碳匯總量,此類主體的交易方式應該采用信用轉讓方式進行。將 3 類主體與當前碳排放市場中企業主體間碳配額的換算關系進行設計,構建起海洋碳匯市場交易的基本框架。但是,碳匯市場與碳配額市場間的“換匯”需要由一個具備信用的統一主體完成,所以需要建立統一的基金,然后由該基金發起對 3 類主體的種子補貼,從而維持兩個市場對碳排放的貢獻,使相對價格能夠維持在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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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臺構建
作為信息公示與價格商議的平臺,海洋碳匯應在原有評價平臺的基礎上建立海洋碳匯交易平臺。該平臺可以由海洋碳匯統一基金作為支持方,完成市場信息的收集和披露的任務。在交易還未實現前,平臺應將評估功能作為主要功能,從而在平臺運行初期完成公信力建設;平臺運行后,則需要維持評估功能。作為海洋碳匯效果與潛力的評價單位,由于海洋的連通性特征,平臺需要有統一主體承擔海洋碳匯計量中需要完成的一體化信息收集與統計工作。
啟示與建議
我國是一個經濟快速增長中的發展中國家,還有大量基礎建設與產業建設尚待完成,碳排放壓力依然較大;同時,我國又是一個大國,需要在涉及全人類的環境問題上承擔大國責任,因此需要將減少碳排放與增加碳匯作為我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兩個主要途徑。海洋碳匯作為近年來發展迅速的研究方向,其巨大潛力與我國的地理結構決定了我國發展海洋碳匯能夠顯著提高我國的減排潛力。在動態性技術與產業能力視角下,以增強我國海洋碳匯能力為目標,將海洋碳匯市場與已有的碳配額市場結合起來,以市場化手段激勵我國海洋碳匯相關主體在技術、生產等環節,積極尋求新方式增加海洋碳匯,從而實現環境與經濟效益的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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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系統性的海洋碳匯監控、評價體系
加大國家對海洋碳匯基礎研究的投入力度,通過機制設計,發揮地方各部門參與海洋碳匯監測的積極性;建立國家級海洋碳匯信息共享平臺,將海洋碳匯監測設備融入海洋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框架;實現多源數據聯通在支撐海洋碳匯研究的同時,吸引國內外多方主體參與海洋碳匯的分析評價;發揮大國優勢,關注海洋碳匯技術國際前沿,凝聚海洋碳匯國際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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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海洋碳匯交易的制度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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