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在線商戶管理。合作中要杜絕線上、線下交易信息互相套用,禁止套用交易渠道、交易類型、異地收單和層層轉包等違規行為。銀行應要求第三方支付機構報備并上送二級商戶信息,并由第三方機構承擔二級商戶發展和管理不善造成的風險損失。同時,應明確對于第三方機構的支付限額管控,有效防范與化解潛在的商戶欺詐風險,共同維護互聯網收單業務的市場秩序。
二、構筑生態增長點
在線融資的合作。銀行可以利用第三方積累的客戶在線交易歷史數據,在第三方風險模型的支持下,開展信用型小微企業在線融資。這個潛在的業務空間是巨大的,其核心模式是用交易數據風險分析模型替代風險轉移和緩釋模式。中國銀行深圳分行與一達通合作,由一達通提供會員交易歷史信用數據和經一達通擔保的融資申請,由中行向一達通授信,一達通在授信額度內再轉貸給會員單位,部分業務做到了線上申請、線上放款,且處理時間在一天之內。
跨行收單和跨境業務領域的合作。第三方支付在跨行結算上有著先天的渠道優勢;在跨境業務上,部分國際支付機構已經積累了豐富而成熟的經驗。銀行應考慮與銀聯在線等機構合作,除了本行卡收單之外建立跨行收單平臺,擴大在線收銀臺的處理能力。同時,應加強與Paypal等國際多幣種支付機構的合作,提供境內境外雙向購物的屬地化本幣在線支付結算解決方案。
商戶資源和客戶行為信息的共享。第三方機構在民生、教育、票務、游戲等細分行業的支付方案方面比銀行敏感,洞察客戶需求;銀行與大型制造業、零售業、交通、能源、物流等領軍企業的關系比較好。雙方在客戶資源方面,可以實現良性互介,通過業務互補合作,實現一定程度的數據共享和交叉銷售。以民生服務為例,銀行可以借助第三方機構集中接入公用事業收費的優勢,通過對接快速拓展日常代繳費等民生領域的服務種類,提升服務效率,提高客戶黏性。
移動金融服務平臺入口的開放。第三方機構尤其是占壟斷地位的機構,應該開放其移動支付入口,與銀行開展協議支付業務的互信合作,既提高支付認證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同時,也給客戶提供多元化的賬戶介質選擇。
安全防控、反欺詐和防釣魚的互動。在面對釣魚網站、電信欺詐、黑客攻擊等外部風險事件時,銀行和第三方機構完全是站在一個戰壕的伙伴,在這些安全控制和風險管理領域,雙方應該加大行業透明度,充分交流經驗,交換數據,建立聯盟,共同保護客戶資金安全。
加強彼此商業模式的研究和創新融合。遑論第三方帶來的脫媒壓力,其實銀行業自身所面臨的同業競爭本來也已經日趨白熱,但基本上是在同一商業模式下,靠價格、服務和體驗的差異化爭奪客戶和金融資源。第三方的出現,使銀行和第三方的競爭變成了不同商業模式之間對潛在客戶及金融資源的競爭。
第三方從購物支付切入,逐漸滲透各個細分行業和市場,不斷深入金融服務的觸角和領域。絕大部分第三方盈利模式的核心,是以便捷支付的體驗優勢黏住龐大的終端消費者,再靠自身平臺所掌握的終端消費者的優勢與兩端爭奪價格話語權,一端是銀行,另一端是商戶。其目前的盈利不來自終端消費者,也不來自銀行,主要來自商戶服務的傭金。一小部分第三方立足中小微企業市場,利用自身的數據資源和中間平臺聚合優勢,扮演供應鏈融資中介的角色,或提供財務流動性和現金管理服務。
而銀行的盈利模式,主要來自利差收入和非利差收入兩大部分。前一部分,銀行和第三方基本沒有競爭;而在后一部分,目前雙方服務的重合度較高,而且第三方利用銀行前期忽視的領域快速進入了一個利基市場。短時間內,因為牌照的問題,第三方無法吸收公眾存款,也就無法大規模放款,不會成為社會融資主體。但互聯網金融創新中P2P的出現,會不會對銀行的小微融資形成脫媒?要看監管部門容忍的尺度。所以,目前銀行應該思考如何把在第一部分的優勢和第三方在第二部分的優勢融合,去開放性創新合作,開拓新的互補雙贏的合作商業模式。(作者供職于中國銀行)
推薦閱讀
日前,研究機構艾瑞咨詢發布了2012年國內互聯網支付業務交易規模,36589億元的交易額同比增長66%。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在昨日舉行的“網絡支付安全學術研討會”上表示,網上支付交易整體>>>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競合謀變:銀行與第三方支付的前世今生
地址:http://www.xglongwei.com/a/zifu/20130301/261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