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期盼已久的非金融機構備付金管理辦法昨天開始征求意見。昨天,央行發布《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支付機構只能選擇一家商業銀行作為備付金存管銀行,而對于普遍關心的沉淀資金利息問題,央行已做出明確規定,部分利息歸屬機構。
支付機構最多獲90%利息
央行在此前出臺的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支付機構接受的客戶備付金不屬于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禁止支付機構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備付金。”
沉淀資金不屬于支付機構,但是沉淀資金趴在銀行賬上所產生的利息歸誰?
“支付機構可將計提風險準備金后的備付金銀行賬戶利息余額劃轉至其自有資金賬戶�!弊蛱斐雠_的征求意見稿已經明確提出部分沉淀資金利息將歸支付機構所有。
風險準備金是支付機構按季從所有備付金銀行賬戶利息所得中結轉的、專門用于彌補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等特定損失的資金。征求意見稿中規定,支付機構計提的風險準備金不得低于其備付金銀行賬戶利息所得的10%。這意味著,支付機構最多可獲得這些利息的90%。
備付金出問題銀行也擔責
據了解,根據國際慣例,第三方支付服務中產生的利息都是歸第三方支付企業所有,比如美國的PayPal,客戶備付金產生的利息均為PayPal所有。
“沉淀資金利息問題一直是業界關心的問題,現在央行明確規定給企業吃了一顆定心丸。”一預付卡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此前,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在申請文件中披露了其沉淀資金規模,據披露,截至2011年7月31日,該公司備付金余額為467112799.65元。按照目前0.5%的活期利率計算,該筆備付金日息為6398元。
根據此次出臺的征求意見稿,支付機構只能選擇一家商業銀行作為備付金存管銀行,備付金銀行對客戶備付金有監督職責。在客戶備付金發生損失時,支付機構與備付金銀行應當分別承擔責任。
違規或被處3萬元罰款
對于備付金的管理規定,支付機構如有違規,央行將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3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將會被暫停部分或全部支付業務,直至注銷其《支付業務許可證》。
如果備付金的合作銀行違規,將被處以1-3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被暫�;蚪K止辦理客戶備付金業務。
在首批支付牌照的正式發放后,商業銀行對備付金存管行的暗戰就已打響。目前,已宣布選擇工行作為其備付金存管銀行。
截至9月1日,共有197家第三方支付企業提交了牌照申請,但是目前獲得牌照的企業僅有40家。 本報記者 蘇曼麗
條文摘錄
●支付機構計提的風險準備金不得低于其備付金銀行賬戶利息所得的10%。
●支付機構可將計提風險準備金后的備付金銀行賬戶利息余額劃轉至其自有資金賬戶。
●支付機構只能選擇一家商業銀行作為備付金存管銀行。
●支付機構接受的客戶備付金,應當與支付機構的自有資金分戶管理。
●支付機構存放在備付金存管銀行的客戶備付金不得低于其接受的客戶備付金日均余額的50%。
摘自《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背景
第三方支付監管立法提速
近期關于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監管立法明顯提速。10月28日,央行公布《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全面規范預付卡的使用和管理。僅一個星期后,央行又發布《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至此,關于非金融機構從事支付業務的主要規章制度都已公布,我國的第三方支付行業由此進入監管時代。
根據艾瑞咨詢的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第三季度中國支付行業網上支付業務交易規模達到6197億元,同比增長130.7%,環比增幅達到34.8%。蓬勃發展的第三方支付產業背后,也存在不少硬傷。盈利模式單一、支付費率價格戰、資金監管缺陷等也為行業發展蒙上陰影。目前,中國第三方以靠向商戶收取服務費方式作為主要盈利模式。
快錢CEO曾表示,目前,第三方支付行業仍處于“微盈利”時代,同質化現象較嚴重,并出現了價格戰等惡性競爭的態勢,但這只是產業發展初級階段的競爭手段。未來第三方支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仍在于創新,更多的是產品及服務的競爭。在“后牌照”時代,第三方支付行業將會出現三大顯著變化:一是資本對于第三方支付行業的投入將會加大;二是創新速度將會加快,有更多的企業將會參與到這個行業;三是未來將有非常多的高端人才加入。
也有專家指出,第三方支付駛入快車道,盈利模式仍是最大考驗,從長遠來看,從免費時代過渡到收費時代是第三方支付企業發展的一個必然,整個行業也將面臨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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