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門口的路燈壞了大半年,一直沒人管。投訴了四個月也未見成效。市民馬先生本月再一次致信南京市政府市長信箱,結果遭遇了一份“雷人”的答復——辦理單位讓他直接去找“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反映情況。但問題是,這個部門明明已經被撤銷快一年了……
第一次投訴
顯示“已辦結”但根本沒人過問
這則投訴在去年十一月就已經出現了。記者了解到,當時這位市民寫信到分管副市長的信箱。這封編號為46984的信件標題為《曹黃路,路燈烏黑一片!》(應為黃曹路的筆誤)。信件內容為:“我是家住玄武區紅山路曹后村一帶的居民,由于門口去年開始拆遷,配合滬寧城際鐵路建設工作,這里沿著火車道背后的黃曹路的路燈一熄至今也沒有亮過,向相關部門反映一直沒有亮過。原先的路燈并沒有拆除,只需要恢復送電就可以。晚上這一條路不亮燈,給行人帶來了交通隱患,時有交通小事故發生,半夜漆黑一片給單身女性下班帶來了很大安全隱患,希望市長關注一下,為這一帶居民帶來一絲絲‘光明’,盼復。”
南京市市長信箱系統公布的記錄顯示,11月4日,副市長信箱迅速給出了辦理意見:“請玄武區政府閱復。”5天之后,玄武區政府給出辦理意見:“我們已安排區城管局派員與相關單位聯系處理。”系統顯示,這一事項已經于11月9日辦結。
市民反饋
根本沒有人過問
這一輪投訴的辦理情況,讓馬先生氣不打一處來,他在市長信箱里明確表態“不滿意”,“根本沒有人過問!”他一連打上了5個問號。他在反饋意見中指出:“政府拿了納稅人的錢就應該為群眾辦點小事,這條小路的路燈亮起來不需要那么多‘審批’,也不是大工程投資那么大!”
第二次投訴
讓找一個已經“不存在”的部門
今年3月,這位馬先生又給南京市政府市長信箱寫了一封信,依舊反映此事,并把上次的辦理情況也一并附上。市長信箱3月16日受理了馬先生的投訴,信件編號為53265。市長信箱的辦理意見為:請玄武區政府并處。接下來的辦理流程很快。第二天,主辦這一投訴事項的玄武區人民政府回復了辦理意見,并表示“已辦結”。
但這份辦理意見卻讓人倍感意外:“市民,你好:來信反映黃曹路兩邊路燈不亮的問題,屬市政公用局管理權限,建議你直接向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反映。謝謝。”這一回復可謂十分“雷人”。因為在去年4月1日起實施的南京市政府大部制改革中,原來的南京市市政公用局被撤銷,相應職能已劃分到了新成立的南京市城管局、南京市住建委等部門。如此算來,市政公用局已經消失了快一年了。如今讓這位市民“直接找市政公用局”,你說,到底該找誰投訴去啊?
現場追訪
路燈大半年沒亮了
記者昨日中午來到黃曹路,沿路往東走一段就到了曹后村,也就是馬先生投訴的路段。在大概300米的路段里,記者看到7盞陳舊的路燈矗立在路的北側。對于這幾盞路燈,旁邊一家水果店的老板已經不抱希望了:“根本不會亮的,就是個擺設。”
最新答復
路燈管理處承諾:會盡快讓路燈亮起來
因為這一投訴的辦理流程顯示,玄武區政府曾于去年11月份將此事交由該區城管局辦理過。記者就采訪了玄武區城管局的行政辦公室、督查科和指揮中心,這三個部門負責人均表示對于這一投訴不太了解。指揮中心的負責人解釋道,其實路燈的問題應該是市里面統一管理。根據分工,如果涉及到沒有路燈需要建設,應該歸南京市住建委管,而如果是有路燈不亮,那應該找南京市城管局的路燈管理處。
隨后,記者致電南京市城管局路燈管理處維護部,其負責人陳主任得知情況進行了查詢,回復記者稱,黃曹路上的路燈的電線被偷盜,因此導致路燈長期不亮,在他印象中,他們此前曾經維修過一次,后來很快電線又被偷掉了。由于這一路段地處城北城中村附近,管理較差,所以維護起來也很困難。陳主任承諾,他們將立即派工作人員前往現場查看,如果具備條件爭取這兩天就讓路燈亮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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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南京市長讓市民去找已撤銷部門投訴 沒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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