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有聽眾向央廣新聞熱線反映,北京國美電器的部分門店要求廠商促銷員推銷電信手機,若完不成銷售任務就必須自己花錢購買。
明明是電視、空調等電器的促銷員,進了國美的門店,你還得必須完成手機銷售任務。這種營銷方式給促銷員帶來什么影響?他們的權利誰來保障?
鄭先生是某品牌電器在北京國美電器西壩河店的促銷員,他告訴記者,從去年開始,他們促銷員就不定期地收到來自門店指派的、指定型號的電信手機銷售業務。
鄭先生:因為電信手機不好賣,就強迫員工必須賣,每個人都給了任務,賣不出去你得自己買。
鄭先生口中的“電信手機”指的是近期國美主推的電信89元套餐,顧客須支付1168元的年費,再補上相應的差價就能購得一部使用電信卡的手機,每個月返還89元。這個聽起來挺誘人的套餐,卻成了鄭先生和他的同事們的心病。
鄭先生:分組嘛,我們是家電組,還有小家電組、電視組、3C組,每個組都有任務,比如我這個組有五個人,分到3臺(手機)任務,你把這三臺賣出去,賣出去你自己不用買手機,賣不出去你就得自己把這手機買了。稍微幸運點的就發動自己的親朋好友,或正好碰見有顧客要買手機把他帶去買,頂一個任務,不然要么自己買這個手機,要么就是一個組幾個人花錢把手機買下來,然后賣給販子,就是黃牛,能少花點錢。
如果不能完成分攤到手頭的銷售任務,怎么辦?鄭先生說,如果完成不了,就很難正常地開展平時的銷售工作。不少別的品牌的促銷員也正遭遇著這樣的難題。汪女士曾經是某電器品牌在國美西壩河店的促銷員,今年9月接到國美西壩河店指派的手機銷售任務,但是未能完成。
汪女士:非得要買,不買不行,不讓我們在那,如果在那就派保安來攆我們,要是不買手機就不讓你在店里呆著。
10月中旬她從西壩河店轉到國美雙井店,但是依然面臨同樣的推銷手機的任務,由于個人條件所限難以完成,所以目前只能暫時離職在家。
汪女士:在雙井國美我們是臨促,我們剛去了兩天也得買,臨促就是臨時促銷員,就剛去兩天,我問它,我說臨促也要買嗎,它說,臨促也要買。現在啥都沒干,在家呢,業務說讓我在家等著,等到啥時候他給我打電話我再去上班。
記者走訪了幾家國美門店,不少促銷員都反映:確有此事。記者在調查中聽到的最多的話就是:“還能怎樣,買都買了。”對于國美指派的“電信手機銷售任務”,廠家也苦不堪言,某電器廠家負責人趙女士告訴記者,他們現在也束手無策。
趙女士:廠家怎么辦啊,廠家沒辦法啊,我們廠家也不能拿錢出來幫他們買手機吧!現在好像都這樣,我底下好多促銷員好多都沒法干了。尤其這兩天又問他們要這個手機(銷量)。
記者:如果促銷員完不成呢?
趙女士:你自己拿錢買�。�
記者:不買不行嗎?
趙女士:如果你不買手機直接把你展臺的燈都給關了。
記者致電國美監察部,工作人員解釋:讓員工推銷手機屬于營銷方式的問題,并不是個人性質的行為,他們不承擔調查的義務。
工作人員:如果他們是要求讓買電信手機,這肯定錢不是在他個人手里,得給人資反映,因為這是一個營銷方式的問題。
國美電器企業公關部經理安宓昨晚表示,國美正在了解相關情況。
安宓:我們正在了解相關情況,也看到這個新聞了,現在正在了解相關情況。
遇到這樣的事,不少入駐品牌促銷員都表示,很反感,但更多的是無奈。西北政法大學謝德成教授認為,在入駐品牌與賣場未事先約定手機銷售任務的情況下,面對賣場提出的類似要求,促銷員完全有理由說“不”。
謝德成:這些員工為什么會到你國美去銷售,是因為這些員工和廠家有勞動關系,國美和這些具體工作人員之間應該是沒有勞動關系的,員工當然可以拒絕啊。
但謝德成也指出,促銷員要維權,說到底還得靠廠家站出來說話。
謝德成:這些員工只要你給各廠家來賣貨就必須完成我這個銷售任務,就使得員工的行為這時候是一個商事行為了,是職務行為,所以員工現在這個時候只能找自己的廠商,用人單位要制止這些行為,就算現在員工跟國美去談,也不是代表自己,只有在這一情況下,員工的權益才能得到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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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國美被指強制營銷:手機賣不掉須推銷員自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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