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個紀念日都能有“3·15”這樣的公眾認知度,因為任一生長于現時的自然人,他可以什么都不是,但一定是一名消費者,他無法不關注自身消費權利的每一次損益。今年的“3·15”,算起來已經是第29個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了,中國消協確定的年度主題為“消費與民生”,在這個需要談一談權利的日子,氣氛依然滿是悲愴。
有媒體把“3·15”徑自稱為“各家企業最提心吊膽的一天”,可能道出了關涉消費權益這一沉重話題的其中一個維度,但其實另一個更需要正視的事實則是,消費者提心吊膽的時間跨度可能是現實生活中的每一天,是沒有停歇的一年又一年。企業與消費者提心吊膽的比重,永遠會是此消彼長的負相關狀態。這原本不是沒有辦法解決,這原本最不應該成為苦求無解的一團亂麻,但事實依然殘酷地擺在每一個消費者面前。
日前,央視新聞頻道《每周質量報告》的3·15特別節目報道,河南孟州等地養豬場采用違禁動物藥品“瘦肉精”飼養,有毒豬肉有部分流向河南雙匯集團下屬分公司濟源雙匯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是剛剛過去的全國“兩會”熱點關注的話題之一,也因了這漸次襲來的食品安全事故,為消費者普及了那么多“讀起來很美、吃起來要命”的生澀專業詞匯。而最沮喪的事實還在于,每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都在某些知名品牌身上被引爆。這種罔顧企業道德、無視消費者切身權益(甚至是人身安全)的企業和企業行為,當然需要譴責。但讓消費者置身兇險生活環境中的無良企業,不僅要受到道德的譴責,而且需要法律的嚴懲,發現一家查處一家,在這樣的時候,無論是地方政府的政績、財政還是G D P,還是被企業公關常常希望綁定在一起的所謂區域“穩定”,都在瞬間變得不值一提。
涉事企業雙匯集團負責人在第一時間的“回應”其實很值得琢磨,也可以從中窺到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個中尷尬。“在3·15這樣特殊的日子,出現這樣的報道,對企業的傷害是很大的”,也因此,涉事集團“非常重視”。一句“坦誠”的開場白道出的,恰恰是除了3月15日之外消費者權益吁告無門、維權艱難的現實。是否這一天公布,對企業產生的影響和震動會有多大不同,每一個消費者可能都有各自的切身體驗。消費者權益作為一項法定權利存在于文本,宣示于各類特殊場合,甚至連以其為主題的紀念日都能成為各大商場促銷的絕佳由頭,但唯一被忽略的,恰恰是牽涉甚多的這項權利本身,它的實現,它對每一個消費者的最基礎捍衛。
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從來就不應該是一天所能完成的使命,它只能成為一個開始,或者是承接公民消費權利維護的一個又一個節點。1962年3月15日美國前總統約翰·肯尼迪發表《關于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咨文》,首次提出著名的消費者的“四項權利”:有權獲得安全保障;有權獲得正確資料;有權自由決定選擇;有權提出消費意見,后來逐漸成為整個國際社會的共識。1994年1月開始實施的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將這四項權利內化為法律文本的具體條款。立法的完成只是開始,徒法不足以自行,消費者權益的尊重和保護,或許沒有到嚴刑峻法來強調的程度,但起碼早已處于“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企望中。話說回來,這原本就不應該算是什么太高的奢求。
消費者權益,它瑣碎但卻攸關每一個人,或許大部分只是塊八毛的計較,但也不乏事涉生死的驚天黑幕。這本身就是一個需要細化到每一天、每一個角落的點滴維權征程,寄希望于某一個特定日子的集□□講與曝光,從來無法實現消費權益的真正維護。越是這個特定日子的熱鬧與喧囂,就越折射出普通消費者日常維權的無奈。落實到日常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才是值得期待的,這需要傳媒的接力調查與曝光,但又不能完全寄希望于媒體的暗訪式抽檢。
每年的央視“3·15”晚會,都會列出包括最高法、最高檢以及十余個部委的聯合主辦陣容,國字號級別的重視其實也應成為消費者維權的國家后盾,更是有理由予以期待的國家責任。不停歇于某一個時段的消費者權益保護,不應是消費者一方的孤獨吟唱,更應成為理直氣壯的政府承諾。
推薦閱讀
《網絡大破解:阿里巴巴十年詐騙報告》揭露阿里巴巴長達十年之久的詐騙黑幕。翻出了大量從2002年到2011年期間的詐騙受害者的親身經歷。調查了大量阿里巴巴受騙用戶歷年的投訴/求助/揭露的證據與數據。近百億的詐騙金>>>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如何才能讓我們天天都是3.15
地址:http://www.xglongwei.com/a/xie/20110317/5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