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9日早晨七點左右,湖南邵陽縣巖口鋪鎮油麻村陡坎組當地村民在村旁的淺水溝中發現了黃姣華的尸體,如今已經一年。在她逝去一周年之際,僅以此文祭奠死者在天之靈,希望得到廣大有良知者的同情和支持,也希望能夠借此推動中國基層法治社會的建設進程。
死者被害8個月,邵陽縣公安部門竟然堅決不辦案,充當保護傘?
黃姣華,湖南邵陽縣巖口鋪鎮油麻村陡坎組的一個弱女子,十分蹊蹺地死在一個不足20厘米水深的小溝的一塊石板上面,仰面朝天,一只腳穿鞋,一只赤腳,棉衣里面的衣服還是干的,一只手里還抓了一把頭發。死得非常悲慘,當地村民立即報了案,聞訊趕來的親屬懷著萬分悲痛的心情也相繼向巖口鋪鎮派出所報了案。然而,派出所的干警卻武斷、不負責任地講“這不是案子”,他們百般推諉,竟然紋絲不動,沒有保護現場,沒有及時做好現場取證,沒有進行系統調查取證,在親屬上訪壓力和市政法部門的干預下,案發八個月后他們才開始采取一點點行動,一次次欺騙死者親屬,我們還在偵查。然而一年過去了,尸檢沒出結果,案犯逍遙法外,親屬們的心都涼了,心都碎了!
極端的虐待手段:喪盡天良的丈夫
黃姣華,生于1971,女,三十九歲,邵陽縣巖口鋪鎮油麻村陡坎組村民,1995年與該組的高備戰結婚。婚后生有一男一女,兩個小孩均已十幾來歲。婚后高備戰經常打罵妻子,據當地村民反映,黃姣華的癱瘓就與丈夫的毒打很有關系。最近幾年,高備戰經常帶情婦羅燕回家,最為放肆的是,高備戰用情婦性游戲等極端的手段虐待黃姣華。2010年3月16日,黃姣華母親親自抓到高備戰和情婦裸睡在一起。群眾反映,3月17日,高備戰開著燈和情婦做愛,要同睡一床的黃姣華看,忍無可忍的黃姣華用棍把燈泡打碎了,喪天良的高備戰又安裝了一個100瓦的燈泡照著,毫無人性的高備戰就是用這種極端刺激手段虐待迫害黃姣華。村民說,高備戰想用這種極端刺激手段迫使黃姣華自殺,但是黃姣華不從,這種情況下,黃姣華的存在顯然成為高備戰與其情婦生活的“障礙”,殘忍的高備戰早就預謀殺害妻子。
荒唐的尸檢推理:水深不到20厘米的溝中如何“溺水”?
當天報案至今,巖口鋪派出所和邵陽縣公安部門一直沒有向死者親屬公布尸檢結果,每次都是遮遮掩掩地說“溺水”,但是這些公安干警是如此愚蠢,一個癱瘓的人怎么會跑到水深不到20厘米的溝中“溺水”呢?從家里到發現尸體的水溝旁要下六七級臺階,下了臺階還得走較遠一段路,黃姣華有些癱瘓,半夜三更行動不便,就是癱瘓的人在選擇自殺方式時也很難選擇這么難以實現自殺的方式,黃姣華的尸體也沒有失足翻滾掙扎的痕跡,所以不可能是自殺,就是自殺也不可能選擇在這么遠的地方、這么淺的水溝中自殺。水溝里的水非常淺,不到20厘米,根本不足以淹死一個人,現場也根本不像溺水身亡的跡象,將發現尸體的水溝作為第一死亡場所,顯然非常不合常理。因此,死者是怎么致死的?是在什么地方死的?是誰把她從真正的死亡現場搬到發現地的?需要準確偵查,死者親屬提出了一系列質疑,但是公安部門縱容包庇罪犯,一再錯過偵查機會,辦案人員根本沒有仔細勘查,沒有科學分析,而寧愿擔當黑保護桑這些保護罪犯的人真是天理難容,必須承擔包庇縱容的失職責任,我們相信這些黑保護傘遲早會為此付出鄭重代價。
不可推卸的責任:邵陽縣公安局嚴重瀆職
邵陽縣公安部門于2010年3月19日接到報案后,案件已偵查了一年的時間,但至今連現場勘驗圖紙和現場照片等基本的犯罪證據都沒有,案發后,雖然有當地派出所(巖口鋪派出所)和縣公安局刑偵民警先后到過,最先發現尸體的現場,但出警民警并沒有依法及時收集第一手證據資料,沒有對現場進行勘驗。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的規定,偵查人員對于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尸體都應當進行勘驗或者檢查,利用各種技術手段,及時提取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發案地派出所、巡警或者治安保衛組織應當妥善保護犯罪現場,注意保全證據,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然而,邵陽縣公安局巖口鋪派出所的出警民警以及刑偵部門的偵查警察們,在處理黃姣華死亡案件都同時集體犯錯,對辦案程序中明確規定的保護現場,及時進行現場勘驗,控制嫌疑等都不作好。
邵陽縣的殺人嫌犯重金收買了誰?!
在村里,村民早就知道殺人嫌犯高備戰是通過金錢收買營造自己的黑保護桑2010年春節,高備戰和情婦有了20萬元錢(情婦羅燕與前夫離婚的分家財產款),底氣十足,高備戰以拜年名義給巖口鋪鎮鎮干部和巖口鋪鎮派出所所長吳晗等干部拜年發紅包,做好了“收拾妻子”、掃除“障礙”,與情婦結婚的準備。他對外夸下海口說,除非她娘家從上邊找人,否則這些哥們都會保護我,她們娘家是沒有辦法的。案發后,他也一再一個個拜請鄉鄰和干部要“救活人,不要救死人”。根據這些情況,明理的人一聽就明白,高和情婦謀殺黃姣華的急迫心情昭然若揭,他是通過金錢收買營造自己的黑保護桑
邵陽縣辦案人員“暗度陳倉”:世界上“最不作為”的執法者
邵陽市公安局、市信訪辦、市檢察院、市政法委等部門對黃姣華被害案高度重視,多次批示,紛紛督辦此案(邵陽市公安局局長2010年9月8日批示“請刑偵支隊復查,結論書面反饋信訪人或委托律師”。9月17日市政法委批示“請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依法處理,并函復本人”)。在這種情況下,2010年11月4日,高備戰和羅燕被抓回邵陽,本應以重婚罪刑事拘留后并審訊謀殺案情,但邵陽縣的公安干警根本沒有認真審訊和調查取證,而是敷衍了事,縣公安局的劉警官等竟然欺騙死者的親屬說:“先以重婚罪立案,等檢察院批捕后,有兩個月的審問時間,再追查深挖殺人罪。”后來,死者親屬提供一系列證人、線索,要求公安干警去調查,他們說:“我們現在立的重婚罪,你們提供的是殺人罪情況,我們不調查。”就這樣,親屬們一直追查的殺人罪被辦案人員“暗度陳倉”變成了追查重婚罪。而可氣的是邵陽縣檢察院的偵查科粟科長也被高家收買,她竟然根本不看案卷就“胸有成竹”地說,這個案子證據不足,導致案件至今沒有結果。
一年就要過去了,尸檢結果一直未向死者親屬公布,死亡調查報告一直沒有向死者親屬公布,我們強烈懷疑的兇手——死者生前的丈夫高備戰和他的情婦羅燕沒有被依法懲處!對此,我們強烈不滿,并表示強烈抗議!在中央建設和諧社會的今天,在當官要為民做主的今天,我們期待能夠嚴懲犯罪者,嚴懲包庇縱容罪犯的執法者。依法懲辦兇手,伸張正義。我們將拭目以待!
“夏邑縣草菅人命”當事人走投無路發稿討說法http://www.xglongwei.com/a/guonadaxiaoshi/shuoshi/20110311/4805.html
關注2011第三屆中國網絡運營高峰年會IPv6的時代 http://www.xglongwei.com/a/ycxz/xiezuo/2011/0311/4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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