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編輯推薦:標明郵寄內容后更易丟?昨日,但先生稱,包裹一離開北京分撥中心就不知去向。更令他生氣的是,2500元手機被寄丟后,匯通快運公司答應只賠付1300元。
昨日,據但先生回憶,受同學之托,自己于12日買了一部2500元的手機,準備郵寄到貴州。
當日20時許,他拿著包裝完整的手機,來到匯通快運順義區鐵匠營網點。業務員包裝快遞時,但先生提出要對手機保值,“那個業務員她沒提醒我保值,還跟我說用不著。”但先生聽了業務員的話,寄出沒有保值的手機后,卻沒想到包裹便不翼而飛。
但先生從業務員處得知,包裹四五天就能到目的地。可直到16日,但先生同學還未收到手機,“我到網上一查,才發現網上只有兩條快遞信息。”
記者查詢發現,該包裹的信息還停留在12日,最后一條包裹跟蹤信息顯示“快件離開北京分撥中心,已發往貴陽掃描人”。但先生多次聯系后,23日,匯通終于明確地告知他,包裹丟了。
記者看見,快遞單上郵寄物品一欄寫著:手機。“我認為,很可能是他們自己偷了。”但先生說,他在與匯通交涉時曾聽網點的張經理說,快遞單上標明寄手機就更容易丟。
原文鏈接:《消費者快遞手機被遺失:匯通快運僅賠付半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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