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余額寶的出現,天弘基金草根逆襲的歷程,帶來了一場連接互聯網與金融跨界融合的革命。互聯網思維如同一場當代的文藝復興,影響并改變著傳統的金融業態和格局。傳統金融業機構開始積極謀變以鞏固既有優勢地位。互聯網金融開啟了一個新的紀元。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2014年,從各領風騷的P2P網貸、互聯網支付、眾籌到百花齊放的互聯網保險、證券、信托、基金、消費金融,互聯網金融在中國的發展已呈現迅猛發展的態勢。
2015年,P2P行業迅猛增長,行業體量創歷史新高。十部委聯合發布《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國保監會隨后出臺《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各分管機構負責起草的相關細則也在起草準備階段;互聯網金融作為“互聯網+”國家戰略成果,已日益成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有力武器。
這是一個最美好的時代,也是一個糟糕的時代。互聯網金融在迅速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諸多問題。P2P領域內,許多平臺由于采用自融、拆標、私設資金池不合規運營的模式導致資金緊張,資金鏈斷裂的情況集中爆發。e租寶事件的發生以及它的命運,仍待政府部門給出最終結果,而這匹野馬的轟然倒地也對追求高速增長的從業者再次敲響了警鐘。
e租寶事件的發生讓融資租賃與網貸平臺合作的模式再次進入公眾的視線。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50家P2P網貸平臺涉足融資租賃。在2015年1-10月,融資租賃標的成交量占整個網貸行業比例從1.69%上升到13.81%,10個月的時間內暴增超過8倍,已經成為了網貸平臺資金投向的主要標志之一。
2014年以來,在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推動下,我國融資租賃業重新步入迅速發展的軌道。我國融資租賃領域分為金融租賃,內資租賃和外資租賃。快速增長的金融租賃是有銀行等金融機構做背景的,主要與P2P網貸公司合作的是內資租賃,尤其非廠商的第三方租賃公司,它們的資金是一大困難,與P2P公司合作的意愿也較強。首先,P2P網貸平臺可以從融資租賃公司那里獲得項目。其次,投資者可以獲得較高收益,因為企業通過融資租賃獲得資金的成本較高。第三,幫助了一些中小企業融資,同時盤活存量資產。
e租寶所謂的A2P模式,即A2P(即資產對個人)模式,以融資租賃債權轉讓為基礎業務。投資人來取代了原來的借款者,因為這里原來的貸款人已經有分不清最終借款人的感覺,投資者更像是在買類金融企業發行的某種理財產品,它跟這些類金融企業僅僅是充當借款人推薦者這樣的P2P模式不同。事實確實如此,類金融企業名義上并非向投資人舉債,亦不會與投資人簽訂借款合同,而是轉讓其債權或資產收益權,簽訂債權轉讓或資產收益權轉讓合同。投資者并不是借貸給類金融企業,而是以某個價格受讓類金融企業的債權或資產收益權。在當前我國經濟現狀和信用風險的宏觀環境下,以融資租賃這種本來相對低息的資產類型,卻能無限量供應給投資者百分之十幾收益率的投資資產,本身就違背了金融邏輯。

e租寶在平臺運營過程中缺乏風控意識和手段,盲目的在互聯網金融領域“跑馬圈地”,資金端體量迅速增長的同時,缺少優質的資產端,且存在私設資金池、平臺自融問題,金融風險迅速累積,以至于最終崩盤。風控方面,首先是關聯性行業風險,目前融資租賃在工程機械、船舶租賃等行業風險較大,因此與這些行業合作P2P應該風險較大。第二,信用風險加大,P2P網貸平臺和融資租賃公司合作,信用風險既有承租企業A的信用風險,又有租賃公司的風控信用風險。第三,設備不易控制,流動性風險。融資企業的設備一般具有行業特殊性,可能不易變現,債權物期限較長,因此流動性風險較大。
這引發兩方面思考,一方面是在P2P在監管細則尚未出臺的情況下,互聯網金融平臺應該核實平臺自身運營情況,強化風控意識,合規運營。另一方面,監管部門應該加快進度,盡快出臺辦法。填補監管空白,明確監管部門和職責,杜絕遏制P2P風險高發、老板跑路情況。執法部門在查處違法經營行為時要區別于一般企業。金融企業對象是民眾,再好再健康的金融企業,稍有風波或者一個負面消息,都可能引發擠兌等風險。在查處時一定要掌握好度、注意策略。一個基本要求是盡快查清事實并盡快下結論定性。如果確實存在違法經營行為,那就應該迅速凍結賬戶資金,防止轉移攜款外逃。如果不存在違法經營行為,就應該立即澄清事實真相,讓客戶放心,讓企業盡快恢復正常經營,盡快終結風波。
總之,不能因為e租寶事件就動搖和改變對P2P行業乃至互聯網金融在監管上的寬容、給其試錯機會的理念。互聯網金融作為一個新興的朝陽業態,需要整個社會給予客觀公正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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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e租寶事件后,我是這樣看待融資租賃行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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