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e租寶深圳員工被抓及引發的系列事件,還余溫未了,昨天又被刷上頭條。來自新華網的消息:
“據新華網記者12月8日從有關部門獲悉,金易融(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e租寶”網站以及關聯公司在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中涉嫌違法經營活動,正接受有關部門調查。”
在這同時,e租寶線上線下業務全部暫停,在8日19:00點時分,e租寶網站已經無法打開。局勢突然,投資者連發生恐慌的機會都沒有,當然也無法擠兌。其實事發關站,停止業務是明智的做法。一方面防止平臺因調查發生擠兌,另一方面有利于調查當局掌握主動權。如果沒事,e租寶繼續運營,如果有事,資金也可以提前鎖定,走法律正常途徑合理退還投資者。
雖然事情還沒有結果,但許多人包括投資人,都已經做了壞的預期。
在這做最壞的打算,如果如果e租寶真雷了,投資人的錢還能拿回來嗎?
請做好最壞的打算吧。想所有人都完完全全拿回來,概率上可能不會太大。但部分,甚至大部分仍然是可能的。
e租寶雖然公關惡劣,也可能存在業務上的黑洞。在發展上有不擇手段的底氣,是他試圖做大做強來綁架行業綁架政府形式,繼而成為大而不倒(而這點也尤為為行業人詬病)。那就是說,他瘋狂燒錢做大,并不是圈點錢就跑掏空平臺。那如此推測,進入e租寶的錢,都是有去處的。
第一,如果e租寶自融,業務是假,發的都是假標。
這樣的話e租寶融資來的錢,要么自己花,要么輸入自己實體企業。自己花,只有打廣告、發工資的花銷,700多億的成交量,光打廣告、發工資是花不完的。那么輸入實體企業的錢是否再讓企業退回資金呢?
以筆者極略淺的法律認知來做一個推測(如有法律高人明了,來指出錯誤和開解一群迷霧中的人都是極好的):如果,是如果,司法判定的是e租寶涉及非法吸儲等的經濟犯罪,那就只能等待刑事案件審判終結后,由法院責令將追繳的贓款進行退賠。追繳后還不能彌補損失的,在刑事案件終審判決后另行進行民事訴訟。尋求民事賠償。
也就是說,e租寶融資來的,平臺還有的資金,都可用來退賠。輸入實體企業的錢,如果不能以刑事責任追溯退賠,在民事訴訟中,也可以向企業經營者追討。在公開的資料中,已經顯示e租寶及鈺誠集團經營者高管也多為重復,因此,鈺誠集團旗下資產或將都可以作為賠償資產。
可能時間會略微漫長,但投資者并不會血本無歸。
第二,如果e租寶融資租賃業務真實,這就好辦多了。
融資租賃業務,相當于自己先幫企業墊付購買設備的錢,設備交由企業使用,企業定期交租。這樣分期付款的方式,相比企業一次性借款購買設備,風險還是小很多。這樣的話,e租寶是有定期回款的。就算是有些許壞賬,資金也還是有回來的機會。投資者的資金也并不會血本無歸。
只是融資租賃業務標的項目時間長,一旦走上法律程序,時間也不會短。因此,最后投資人的希望和耐心,或都會被時間消磨。
在這之外,有媒體爆料:e租寶或有600億資金窟窿,其文中除了引用內部人士歸結的原因“盲目發展和管理失當”,并無其他根據。顯然“盲目發展和管理失當”單純說辭無法消化掉600億資金。敏感時期,大家也不要捕風捉影。要知道,在數據統計,e租寶總共代收才700億。不到一年半的時間花去600億,這么大額的資金,不像幾塊錢,丟到汪洋大海了無聲響,它就算花,作為一個時常站在風口浪尖上的平臺,要完全掩人耳目也不大可能。
最后就經偵的目的來說,清理掉違規平臺、及查處非法經營者,是整肅行業,規范發展的路徑,并不是目的。監管,最終的目的仍然是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保護投資者。因此,如果e租寶涉及違規經營,在司法處理上,考慮投資者的利益,幫助投資者回款,仍然是達到保護投資者目的的最有效用途徑。
因此,做最壞的打算,投資者血本無歸的可能性也不會大。但無論最后事態如何,對行業都將是一次難以磨滅的打擊。這個冬天恐怕更難過了,P2P行業且行且珍惜。而好的是,經過整肅,無論怎樣,在未來行業都會更健康更規范。
最后還能說什么呢?但愿有個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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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如果e租寶真雷了 投資人的錢還能拿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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