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市公司盛達礦業發布公告稱,變更對P2P平臺和信貸的投資金額,由2.75億元更改為2500萬元,股份占比由55%減至5%。本次投資額縮水主要原因有兩個:一、雙方經營管理理念不同存在控制權爭奪;二、雙方對平臺估值的認知不同。
揭秘和信貸融資額縮水十倍真相
和信貸創始人兼CEO安曉博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雙方簽約后,上市公司希望派駐管理團隊進入,自己不愿失去對平臺的控制權,經過雙方協商達成了目前的結果。
盛達礦業方面也對記者表示,雙方在用人管理事項上磋商多次 ,最后沒有達成一致,在核心高管人員的配置上面,存在較大分歧。
管理權爭奪戰
2015年6月1日,盛達礦業與和信貸簽署《關于公司收購和信貸部分股權并對其增資擴股的議案》(以下簡稱《議案》)。
根據當時的公告顯示,盛達礦業此次對和信貸投資總額為27501萬元,其中股權轉讓款為20001萬元;增資款為7500萬元。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和信電商8937萬股,持股比例為55%;持有和信金融1785萬股,持股比例為55%,成為和信電商、和信金融的控股股東。
而在與盛達礦業簽署《議案》后,盛達礦業表示希望派高管團隊接手和信貸平臺資產端的運營管理,而此前和信貸高管團隊由創始員工和部分職業經理人組成。安曉博對記者表示,“對于P2P平臺來說,資產端是我們的核心部分,希望可以由自己掌握。”
據記者了解,目前和信貸高管團隊共12人,其中半數以上有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從業經歷。
盛達礦業方面對記者表示,公司對和信貸平臺的收購意向較為明確,但確定投資后,雙方在后期的細節上有不同觀點,基于對和信貸的長期發展的考量,公司在全面評估平臺的未來收益和發展情況后,變更了對和信貸的投資額度。
值得注意的是,安曉博對記者表示,因為看好和信貸平臺,所以并不想失去控制權和控股股東位置。“自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出臺后,網貸平臺會有更長遠的發展,如果新進投資者在監管財務的基礎上讓我們獨立經營,我們可以接受,如果對于經營管理上有不同意見,我自己無法接受。”
盛達礦業方面表示,目前對和信貸平臺參股5%做財務投資,有長期的投資意向和決定,不涉及平臺經營管理。同時盛達礦業方面表示,未來有收購其他網貸平臺的可能性,有對互聯網金融平臺的投資規劃。
此外,對于信息披露方面雙方也有不同意見。安曉博表示,如果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規范要求來披露相關信息,可能會影響平臺的經營效果。
不過,目前雙方都表示,投資額度變更后,雙方合作的內容不變。在6月1日的公告中顯示,盛達礦業稱非常看好和信貸平臺在業務模式和互聯網金融產品上的創新,公司控股和信貸后,在運用互聯網升級改造有色金屬采掘業上邁出堅實步伐,同時將深度挖掘供應鏈金融的價值和潛力。
監管意見出臺后 估值認知錯位
有接近和信貸的內部人士透漏,雙方投資額縮水的另一原因是對估值認知不同,在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出臺后,創始人安曉博對平臺發展信心劇增,6月1日與盛達礦業簽署的合作協議中,以5億元估值出售55%股權,安曉博認為未來平臺估值應該更高,而在此前安曉博出售股權給上市公司,也存在通過上市公司為平臺增信的原因,在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出臺后,安曉博認為,有政策支持下,未來增信手段未必通過與上市公司聯姻的方式。
安曉博對記者表示,未來仍會考慮引入投資者,會考慮選擇互聯網或者金融行業的投資者。
據記者了解,目前和信貸平臺股權比例為,安曉博占股85%,為控股股東,盛達礦業占股5%,管理團隊占股10%。
公開資料顯示,和信旗下P2P網貸平臺和信貸自2013年8月18日上線運營,注冊資本金10001萬元。和信貸旗下共兩個運營主體,和信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負責平臺網絡運營,和信金融信息服務(北京)有限公司負責信貸和理財業務線上線下運營。
和信貸平臺累計成交規模接近40億元,目前待收規模為7.6億元,平臺線上項目主要為房產抵押類借款,線上90%的項目為房產抵押類,借款周期在三至六個月為主,日新增投資規模為1000多萬元,目前線下門店30家,線下門店主要進行資產拓展,平均投資收益為13%左右。
據記者了解,和信貸平臺盈利方式主要通過收取投資人管理費和借款人服務費的模式進行,投資人管理費為投資收益的2%至10%。資金存管銀行為浦發銀行,借款人、出借人與和信貸三方在浦發銀行開立存管賬戶。
值得注意的是,在互聯網金融監管政策出臺后,雙方曾就估值問題提出協商,安曉博希望在保持原有占股比例不變的同時,提高估值,最終雙方沒有達成統一。
9月11日的公告中,“在取得上述5%股權后,有權轉讓該股權;同時甲方(和信貸)承諾, 2016年8月1日以后,若丙方(盛達礦業)欲向甲方轉讓其所持有的和信電商及和信金融5%的股權,甲方應隨時無條件予以回購,回購價格雙方根據上述兩企業的估值協商確定,但不低于丙方原出資額。”
盛達礦業方面表示,未來公司是否轉讓所持有的和信貸的股權還不確定。
8月24日,上市公司銀之杰發布一則公告,終止與P2P平臺聯金所就股權收購事宜的合作意向。據知情人士透露,其合作破裂也因估值存在分歧。
業內人士表示,“上市公司收購任何一個標的物,估值幾乎都是存在分歧的。但這個分歧有多大,是不是大到不可調和,起決定作用的是雙方對于‘你能給我什么’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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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臺行不行不是由自己說了算的,也不是由身后的背景,注冊的資本,運營的團隊和創始人的美好愿景決定的,應該由投資人的規模,投資交易額的數量和投資人的質量才能說明問題的。投資人收益的多少也是由P2P平臺來決>>>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p2p平臺和信貸融資額縮水2.5億 創始人豪賭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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