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7月23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數據經紀商收集和整理消費者數據的目的只是為了客戶,而不是為了方便消費者查詢。美國管理當局已要求數據經紀商實行透明化操作,讓消費者能夠方便地查詢這些公司所持有的有關他們自己的信息。有關專家稱,數據經紀行業將來的發展趨勢將是從以客戶為中心轉向以消費者為中心,充分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
消費者數據庫并非為消費者而建
最近,我要求查看數據庫營銷公司Acxiom Corporation收集的有關我的信息。該公司專門收集消費者的財務狀況、購物和娛樂活動等信息,并將這些信息銷售給銀行、零售商、汽車制造商和其他企業。在面向投資者演講以及接受采訪時,Acxiom公司的高管稱,該公司在全球擁有大約5億個活躍消費者的數據,平均每個消費者有1500個數據點。此外,該公司還在推行一項計劃,讓消費者可以查看該公司持有的有關他們的信息。
作為一名曾經奮戰在醫藥行業的記者,筆者在網絡上研究過各種類型的疾病、藥品和偏方,我想知道Acxiom公司是否將我與關節炎、糖尿病或過敏癥聯系了起來。Acxiom公司還有一個基于家庭的分類系統,將消費者分成了70個社會經濟類別,例如“商業區居住者”或“富裕家庭”,我希望了解它將我歸為哪個類別。
我在網上填了一份申請表,支付了5美元的手續費,結果該公司僅給我發來了我以前的一些住址。換而言之,市場營銷人員并沒有了解我的詳情,并利用這些信息生成有關我的簡歷,并對我做出評價,相反,他們僅提供了我已知道的信息。
原來,Acxiom公司僅給消費者提供與其風險管理相關的信息,例如他們個人的犯罪記錄、逃稅記錄、破產申請和居住地址。對于企業客戶來說,Acxiom公司能夠說出他們使用的社交網絡或互聯網提供商;但是,對于消費者,它無法提供類似這樣的信息。
Acxiom公司的首席隱私官詹妮弗-巴雷特-格拉斯哥稱,該公司將消費者數據保存在不同的數據庫中,但是它的數據庫系統并非用來匯總單個消費者的所有信息。“我們無法在這個系統中查閱個人的數據。”巴雷特說,“我們沒有根據消費者名稱搜索其信息的功能。”
像Acxiom公司這樣的數據經紀商已開發出了收集和整理消費者離線、在線和移動行為等信息的先進技術。但是,這些公司遲遲沒有開發出有效的方法,讓消費者能夠訪問它們獲取、分享和銷售的消費者個人信息。
管制當局要求數據經紀商透明化操作
現在,美國聯邦管制當局正敦促數據經紀商進行透明化操作。在今年初發布的一份報告中,聯邦貿易委員會建議該行業設立一個公共網絡門戶,公布數據經紀商的姓名和聯系方式,以及介紹消費者訪問數據的權利和其他選擇。
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成員朱莉-布里爾稱,消費者應有權訪問數據經紀商收集的有關他們的所有信息。“我說的不僅是原始數據,而且還包括對這些數據的分析報告。”她說,“我認為,滿足消費者的知情權將能夠極大地提高消費者對于信息流程的信任度,并最終讓市場營銷的針對性更加準確。”
但是,在現在,各家數據經紀商的政策極不相同。Acxiom公司可讓消費者選擇退出其營銷數據庫計劃,而另一家市場營銷服務公司Epsilon則允許消費者選擇退出將其數據出租給第三方的計劃。Epsilon公司稱,它還能夠應消費者個人的要求向他們提供其過去零售交易的信息,包括交易的種類和時間。但是,它不會透露具體產品或零售商的名稱。
Epsilon公司的總裁安德魯-弗洛里稱,他的公司已建立了一個團隊專門負責研究這個問題,給予消費者更大的訪問權和選擇權。“我們認為,總體而言,透明度越高越好。”他說。
但是,麻省理工學院的信息技術教授斯圖亞特-瑪德尼克稱,為消費者專門建立一個系統,讓他們訪問自己的營銷數據,這在成本上和技術上對于數據經紀商來說均是不小的挑戰。各家公司將不得不開發出有效的安全系統來確認特定消費者的身份,并確保不讓別人訪問到他們的信息。與此同時,他們還必須對質疑數據準確性的人做出反應。“他們擁有和向你傳播的信息到底有多么準確呢?”瑪德尼克說,“他們如何知道索要信息的人是誰呢?”
信息安全專家稱,數據經紀商可能并不情愿讓消費者更輕易地訪問他們收集的數據,以免消費者集體退出數據收據計劃。
將來的趨勢將是以消費者為中心
在5月初,當我第一次查看Acxiom公司的網站時,要求消費者提交其身份證號碼和其他敏感個人信息的在線申請表并未被加密。在我提交申請后,好幾個周也未得到該公司的答復。于是,我在Acxiom公司的消費者熱線留下了語音信息。但是,仍然沒有人予以回復。
“在線申請表似乎并非他們優先考慮的問題。”咨詢公司Boston Software Forensics的創始人兼互聯網安全專家理查德-史密斯說。要求消費者在身份確認過程中郵寄個人支票,這種方式既落后又低效。“這是上個世紀的做法。你又為何搞得這么費事呢?”
上個月,在我一篇報道中稱Acxiom公司沒有回復我的數據查詢請求后,該公司的一位發言人向我發來電子郵件,確認了我就是向她索要數據的人。然后,Acxiom公司通過電子郵件向我發來了一份加密的文件,其中包含有我以前的幾個居住地址。
幾天后,巴雷特給我打來電話揭示了延誤的原因:Acxiom公司平均每年接收到的消費者的數據查詢請求不到100起,而我的支票“恰恰被轉到了一個正在休假的員工的辦公桌上”。她說。她還表示將會進一步調查公司客服代表為何沒有回復我的語音留言信息。
“我們將會采取措施梳理和改善這項計劃。”她說,“我們不希望提高消費者查詢的難度和風險,也不想給消費者留下不好的印象。”
但是,我仍然想知道Acxiom公司收集的有關我的財務、零售、旅游、健康和業余愛好等信息。于是,我上個月又給巴雷特發去了一封電子郵件,要求看看他們收集的有關我的數據,并查看Acxiom公司將我歸類為了哪個社會經濟類別。截至上周,巴雷特仍在度假之中,因此沒有時間回復我。
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成員布里爾稱,她不會評論某個具體的公司。但是她表示,數據經紀行業并不愿意向消費者顯示他們持有的有關消費者的個人信息,這讓她想起了以前消費者研究報告機構的抗議,這些機構稱向消費者個人顯示債權人可能會看到的相同報告,不僅成本很高,而且非常耗費時間。在1996年,聯邦貿易委員會對1970年頒發的《公平信用調查報告法案》進行了修改,讓人們擁有更大的權限來訪問這些機構所持有的有關他們的信息。而現在,消費者能夠輕易地在網上訪問到他們的信用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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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消費者數據:非為消費者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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