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犯事兒到現(xiàn)在,這16年沒過過一天太平日子……”說這話的叫李軍,他是鄭州鐵路公安處“清網(wǎng)行動”中第20個投案自首的網(wǎng)上在逃疑犯。據(jù)鄭州鐵路公安處主管刑偵的徐久亮副處長介紹,自6月開展“清網(wǎng)行動”以來,共抓獲29名網(wǎng)上在逃人員,其中22名是投案自首,占到了75.8%。
□東方今報記者張雅平通訊員梅超舉
撿破爛隱姓埋名16年
李軍(化名)只有41歲,但已經(jīng)頭發(fā)花白。16年的逃亡,他一直過著東躲西藏、提心吊膽的日子。
李軍是封丘人。1995年9月,因涉嫌伙同他人盜竊鐵路物資,他逃到了焦作博愛縣郊區(qū)的一個村子,隱姓埋名住了下來。李軍不敢用身份證,無法打工,吃住都靠村民接濟。后來,他就以撿破爛為生。撿破爛掙了些錢,李軍還找了個媳婦,但媳婦受不了李軍遮遮掩掩、畏首畏尾的生活習性,一氣之下離他而去。
李軍萬念俱灰,也曾想過投案自首,但一直沒勇氣。2011年6月,鄭州鐵路警方開展“清網(wǎng)行動”,多次對李軍的親屬和村干部做工作,還在李軍可能活動的地方張貼了《關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今年6月28日,李軍在村干部的陪同下自首。民警訊問完畢后告訴李軍:“全案中你起的作用很小,就算判刑也判不了幾年,你逃亡了十幾年,實在不值。”民警按照法律程序給李軍辦理了取保候?qū)�,已過不惑之年的李軍拍著腦門,后悔不迭:“跑了十六年實在不劃算,不過,今晚能睡個安穩(wěn)覺啦。”
住黑旅店被敲詐也不敢報警
嫌犯張喜付(化名)是山東曹縣人,2002年2月因涉嫌盜竊被鄭州鐵路警方上網(wǎng)通緝,2011年6月17日,他專程從北京返回商丘投案自首。見到警察,張喜付感慨萬千:“你們不知道,逃亡的10年我做夢都想著警察來抓我。”說這話時,張喜付的手一直在顫抖。
張喜付潛逃北京的這些年里,曾經(jīng)回老家商丘三次,由于擔心暴露身份,他從來不敢?guī)ё约旱纳矸葑C,每次坐火車都虛報其弟弟的名字。剛到北京時,張喜付不敢住登記身份證的賓館,只能選擇又臟又小的“黑旅店”,受到敲詐也只能忍氣吞聲。
后來,張喜付在北京市郊一個非常偏僻的地方找到一個小餐館打工,整天不敢出門。由于他老婆不知道他逃犯的身份,兩口子經(jīng)常發(fā)生“口水仗”。投案自首后,張喜付含著淚說:“剛開始家人勸我自首的時候我以為是騙我,我很害怕……今后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踏踏實實地勞動,掙清清白白的錢,好好過日子。”
說法
主動投案能從輕處理
“這些投案自首人員的共同感受是‘說清自己的事兒后,心里感覺安生了’,由于長時間承受著巨大心理壓力,他們在投案自首的那一瞬間,反而感覺一身輕松!”鄭州鐵路公安處法制科科長徐正杞認為,“逃亡并不是我們平常人理解的一逃了之,其實逃亡的艱辛,是常人難以想象的,用提心吊膽、失魂落魄、驚弓之鳥、度日如年來比喻均不為過,而且也讓家人跟著整天擔驚受怕!”
鄭州鐵路公安處處長、“清網(wǎng)行動”領導小組組長解新喜告訴東方今報記者,根據(jù)鄭州鐵路公安處《關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凡在今年9月14日前投案自首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的,將依法給予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對自首并有檢舉揭發(fā)或者為偵破案件提供重要線索等立功表現(xiàn),經(jīng)查證屬實的,將依法給予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的,依法給予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由于客觀原因,本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到公、檢、法機關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先代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電報、電話等方式投案。
鄭州鐵路公安處警方歡迎廣大群眾對知曉的犯罪線索及時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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