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楊小明 實習生楊林聲) 2名賓館保安半夜開著客人的奔馳車想過癮,沒想到遇到巡邏民警后露了餡。本以為偷開客人車頂多挨幾句罵,可當面對10天拘留的處罰時,2人這才后悔不已。
偷開客人奔馳車出去買煙
6月26日凌晨0時15分,張先生和幾個朋友開著一輛奔馳E240車到案板街一家賓館準備入住,但酒店的停車場已經滿了,賓館保安建議張先生先把車停在過道上,把車鑰匙留在前臺,如果早上有其他客人離開,保安會替張先生把車挪進停車場里。于是,張先生把車鑰匙留在酒店前臺,就進房入住了。
凌晨2時許,賓館保安張某、丁某想出去買包煙,就開著張先生的奔馳車上了路,沒想到只開出二三百米,就遇到巡邏的公安新城分局西一路派出所民警。由于當時已是深夜,奔馳車速很慢,這引起了巡邏民警的注意。
民警攔下車上前去詢問,一見民警,車上的張某、丁某很害怕,就如實告訴民警自己不是這輛車的主人。
“那么好的車,有的人一輩子都開不了,我倆心癢癢,就想開著過過癮。”在巡邏民警詢問情況時,張某和丁某對民警說。
兩人告訴民警,他倆當晚值夜班,凌晨2時左右,想出去買煙,就想開一輛客人的車練練手。他們見張先生的這輛奔馳車很高級,就想開著過把癮。
據西一路派出所民警介紹,張某今年19歲,丁某今年18歲,當保安有半年時間。
據他倆交代,他們以前也有過在值夜班時偷偷開客人車過癮的情況。但他們以為開客人車不是什么嚴重的事情,要是被發現的話,頂多挨一頓罵。
倆保安被治安拘留10天
隨后,車主張先生趕到現場,經檢查,沒有發現車內物品有被盜的情況,民警排除了盜車或者盜竊車內財物的可能。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4條規定,偷開他人機動車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西一路派出所民警說,由于張某、丁某以前也曾偷開過客人的車,警方決定對他們2人處以治安拘留10天的處罰,考慮到他們家庭比較困難,警方沒有進行罰款處罰。
“為防止此類事情發生,一方面,酒店應加強對保安的管理和教育,另一方面,車主們若要將車鑰匙交給酒店前臺保管,應提高防范意識,同時不要在車內放貴重物品。”民警說。
推薦閱讀
孩子沒惹我,當時在氣頭上,把娃給砍了。現年40歲的他,只因母親與同村劉景波夫婦發生爭執時被抓傷,便揮斧砍死他們年僅9歲的孫子,并打傷兩位老人。而劉景波的妻子南玉霞,還曾是他的媒人。 昨日上午11時30分,興平>>>詳細閱讀
地址:http://www.xglongwei.com/a/shehui/20110630/92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