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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示限購政策、無證經營、未備案登記就開展經紀業務……昨日,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批評20家房地產經紀機構(俗稱“房地產中介”)。
□見習記者王磊記者鄭松波
新聞
20家房地產中介遭通報批評
鄭州市房管局市場監管處相關負責人說,5月19日至6月21日,鄭州市房管局通過檢查發現,部分房地產經紀機構存在諸如無證經營、未備案登記開展經紀業務、經營現場信息公示內容不完善等問題,20家房地產經紀機構,因存在問題較多,被鄭州市房管局予以通報批評,其違規行為被記入信用檔案。其中,鄭州左鄰右舍不動產翠竹街店、鄭州環宇世紀房地產服務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鄭州鄭商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化工路店、河南環球世紀不動產咨詢有限公司淮河路分公司、鄭州鄭商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高新區第一分公司屬無證經營。
被通報批評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名單
1.鄭州左鄰右舍不動產翠竹街店
2.鄭州環宇世紀房地產服務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3.鄭州鄭商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化工路店
4.河南環球世紀不動產咨詢有限公司淮河路分公司
5.鄭州鄭商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高新區第一分公司
6.河南福滿家不動產顧問有限公司
7.鄭州金都房地產咨詢有限公司豐慶路分店
8.河南宏泰御景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9.鄭州天象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
10.惠立房地產
11.鄭州豫鼎房地產營銷公司協作路分公司
12.鄭州金華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13.三聯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文雅分店
14.鄭州金閣房地產
15.鄭州景和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16.鄭州家和房地產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碧波園分公司
17.鄭州有一套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汝河路分公司
18.鄭州新通商房地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19.鄭州大家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20.鄭州博洋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提醒
簽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
注意這些細節
市房管局提醒消費者,買賣房屋要選擇正規的房產經紀機構,簽合同時要謹慎。
首先,應審查房屋權屬情況,主要審查兩個方面,一個是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是否明確;另一個是該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情況。其次,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內容應具體、明確,應對房屋的位置、面積、價款,付款方式,稅費承擔方式,交付期限,過戶時間,違約責任,爭議的解決方式等內容進行詳細約定,同時就雙方違反上述義務時的違約責任進行明確約定,并要求經紀機構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最后,一旦出現違約情形影響協議履行的,應盡快采取相應措施將損失降至最低限度。一般可通過口頭協商、書面函告等方式,如經協商不成的應根據協議約定的方式通過法律渠道解決爭議,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以將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
在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買賣房屋時,應當首先登錄鄭州房地產網www.zzfdc.gov.cn或360房產網www.360fc.cn查看鄭州市存量房(二手房)經紀機構動態分布圖,或撥打房管服務熱線67889900咨詢,選擇經備案登記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并查看經紀機構營業執照正副本和市房管局頒發的備案證。
此外,市民如發現或遭遇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公司違規行為,可撥打舉報投訴電話67889900、6718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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