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泔水里撇出的泔水油一斤約賣2.2元,泔水已形成產業利益鏈。
把塑料袋從泔水中撈出來后,就可以喂豬吃泔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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泔水作為垃圾,到小養豬戶那里卻變成利潤的保證。泔水不僅養育出了一批批泔水豬,還出現一種衍生物,即泔水油,這些泔水油由不同的人進行回收,它們可能流向餐桌。在這樣一個供需生產鏈條中,政策如果不再允許飯店和個人私下自由交易泔水,將會如何?
□記者劉江浩鄭松波文閆化莊圖
現場一
大街上
拉飯店的泔水,為飯店無償清運垃圾
夜幕下,路邊機動車上裝著幾個大桶,大桶被厚厚的油污糊著,穿梭于各飯店之間。這種場景鄭州街頭隨處可見。6月24日晚上,緯五路某燴面館門前,停著一輛豫B牌照的卡車,車廂前半部放著十幾個大油桶,后半部為餐廚垃圾。飯店員工拎著一桶桶泔水倒進車上的大桶內。
泔水回收者張戰(化名)住在鄭州北郊,是個養豬戶。他的交易非常簡單,飯店給他兩大桶泔水,他幫飯店清運垃圾,如果不夠兩桶,就要稍微給他一些錢,多于兩桶,他就給飯店一些錢。有時候也不用計較那么真,“給他們幾大袋洗衣粉也行。”他說。
說到車后邊的垃圾如何處理,張戰輕松地說,直接拉到邙山里,隨便找個溝一倒。大家都是這么干的。
6月25日晚上10時許,記者在棉紡路的一棟高層建筑下見到一輛機動三輪車正在拉泔水。這里有好幾家飯店,三輪車主一桶一桶地往車上拎泔水,倒入三個藍色的塑料大桶內,很遠記者就能聞到泔水的酸臭味。“我們是拉回去喂豬的。”三輪車主告訴記者:“鄭州的泔水不說百分之百吧,百分之九十九是喂豬的拉走了,這里幾家火鍋店夏天生意不那么好,泔水沒有冬天多,但也能拉個三四桶。”
現場二
養豬場
從泔水里撇出泔水油,一斤賣2.2元
昨日上午,本報接到群眾舉報,中原大橋附近一個養豬場內疑似進行泔水油煉制。記者與須水鎮工商所執法人員取得聯系,一同前往調查。
經過輾轉找到被舉報的位于小張灣村一處魚塘旁邊的養豬場,這個養豬場只有一條很不顯眼的小路能夠到達,養豬場內有兩家養殖戶,均來自駐馬店正陽縣,一共養了近200頭豬。現場遍地污穢,蒼蠅成群,令人作嘔。
養豬戶張志強說,他們把泔水拉回來之后,倒進一個大鐵鍋里,先把上面的浮油撇一撇,再把里面的雜質,比如一次性筷子、塑料袋之類的撈一撈,然后加熱煮開后,混上麩子、豆渣喂豬。
在養豬場內,記者看到3個汽油桶內裝滿了從泔水里撇出來的泔水油,顏色比正常的油發暗。張志強告訴記者,有人專門來收泔水油,也就賣了,他們這兒附近有五六家養豬戶,收泔水油的人一次能從這邊拉走十來桶油。
泔水油的利潤讓人吃驚。張志強說,原來泔水油特別便宜,這兩年價格比以前上漲了很多。他們撇出來的泔水油“出廠價”為一桶800元,桶是180升,合360斤,這樣一算,泔水油約合2.2元一斤。他的豬場規模小,每月可積攢一桶泔水油,有的規模大的豬場,一個月一般能賣三四桶,僅這一項,就能收入兩三千元。在華潤萬家超市經三路店,記者看到5升的食用油大多在六七十塊錢一桶,折合均價在每斤10塊錢左右,是泔水油“出廠價”的5倍左右。
據了解,從泔水里直接撇出來的泔水油,由于賣相差,不能直接上市銷售,還需要經過預榨、沉濾等多道工序,并需要添加硫酸、火堿、工業鹽等對人體有害的化工原料。為了能在賣相上接近真正的食用油,加工廠通常還要摻入真正的食用油,之后就可以魚目混珠在糧油市場上銷售。
【分析】
泔水業已形成完整產業利益鏈
泔水處理是飯店經營者很頭疼的事,尤其是在夏天,必須要一天清理一次,否則就會發臭。“只要能弄出去就行。”鄭州皇宮大酒店總經理耿濤告訴記者,“酒店會把一些酒瓶和紙箱、紙盒無償給回收者作為回報。”
在黃河北街經營一家拉面館的武先生告訴記者,每天晚上10點左右,都有固定的養豬戶到他這里收泔水,順便把自己店里的垃圾捎走。附近的飯店都是這么干的。
但是,也有特殊的情況,像大學食堂,養豬戶葉先生承包了鄭州大學老校區學生食堂的泔水,因為泔水豐富,而且不用幫助清理垃圾,所以,他回收泔水的代價是每年向鄭大上繳一萬元。
鄭州一天究竟會產生多少泔水呢?鄭州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副主任祝波認為,整個鄭州的餐飲行業,每天能“生產”500噸以上的餐廚垃圾。這些垃圾99%都被回收泔水的個體戶拉走。
在眾多調查中記者發現,圍繞著泔水這一可利用的垃圾,已經形成了一條完整的利益鏈。這個利益鏈條中包含:飯店賓館等泔水的生產者、靠收集運送泔水謀生的打工者、用泔水喂豬的養豬戶、收集購買泔水油加工成劣質食用油的生產者,銷售或使用這種劣質食用油的市場或黑心小飯店、炸串攤點等。從這條利益鏈中可以看出,每個環節都有利可圖,因此這條利益鏈非常穩固。
【疑問】
統一處置泔水可能催高豬肉價格
本報前幾日報道了鄭州市欲借發展生物柴油產業來實現餐廚垃圾集中處理的事,目前,配套政策《鄭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已經制定完成,預計下月會正式頒布。屆時,飯店的泔水將不能由個人私自處理,而是要集中統一處置。
連日來,本報的報道引來了一系列的連鎖反應。養豬戶賈先生致電記者,稱我國的《畜牧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從事畜禽養殖,不得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家畜;換言之,如果養豬戶將收集來的泔水高溫消毒,是可以用來養豬的。而且2007年9月,河南制定了《河南省畜產品管理辦法》,對于泔水喂豬,辦法的規定是允許的,前提是泔水必須經高溫消毒。
張志強認為,這對于回收泔水的養豬者來說,切斷泔水源頭,可能部分養殖戶將面臨破產危險。現在靠拉泔水喂養,一頭豬能賺個幾百塊,如果沒有泔水,用飼料喂養的話,成本會大幅增加,豬就沒法養了。還有的養豬戶則說:如果不讓喂泔水,他們就只能提高豬價,最終可能導致豬肉價格大幅上漲。
目前,我國已經有不少城市實施了餐廚垃圾統一處置,但是由于圍繞泔水形成的利益鏈條過于穩固,實施的情況并不理想。那么鄭州市即將出臺的管理辦法,能否實現餐廚垃圾的統一處置呢?能否讓“有法可依”的養豬戶們放棄泔水喂豬的傳統?能否徹底堵住泔水油的出路?本報將繼續為您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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