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正在美國進行路演的FaceBook IPO團隊不會想到,一家美國公司的招股,竟能對中國新股發行審核產生深刻的影響。
2012年2月,全球最大社交網絡公司Facebook提交IPO申請文件,啟動上市進程,2個月后,這份在美國資本市場看來與其他申請文件并無多大差異的招股說明書,成為A股IPO改革有關信息披露的范本之作。
“又是一個通宵。”5月8日上午,深圳某投行保薦人在電話中告訴記者,他的IPO項目正準備遞交申請,實際上,其負責項目的招股書2個月前已準備好,但隨著新股發行體制的改革,監管層對招股書披露有關要求進行大刀闊斧的修改,“幾乎推倒重寫,很多內容要大幅刪減,當然也要補充更多更詳細的其他內容,修改的方向便是朝FaceBook的IPO招股書看齊。”
事實上,為適應監管層最新的新股審核思想,忙著對自己負責的IPO項目招股書編寫工作進行整改,幾乎成為近段時間內保薦人的主要工作。
“傾向于學習FaceBook 的招股書,今后審核重點將逐漸重點關注風險因素及發行人基本情況的真實充分披露。”一位接近監管層的知情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4月底召開的2012年第一次保代培訓會議上,FaceBook招股書的披露模式不斷被提及。
其有何過人之處?“FaceBook的招股書模式說白了,主要是指其中的有關風險提示的信息披露模式。”上述知情人士告訴記者,FaceBook的招股書有關風險提示的內容,幾乎占所有內容的30%以上。
據介紹,強調FaceBook的招股書模式,是要求今后國內招股書將主要圍繞信息披露為中心,強調全面真實的風險提示,對于風險因素和重大內容必須充分披露,不格式化,可考慮披露業績下降風險,并要求在招股書中盡量去廣告化,對于有關行業數據,應采取獨立的數據來源,更不能聘請中介機構出具行業報告,對有關訴訟仲裁問題,建議盡量有訴訟和仲裁都披露,而FaceBook連潛在訴訟都一一公開披露。
“這些要求的確顛覆了習慣。”北京一位投行高層表示,按國內市場現有特性,以往招股書的編撰習慣盡量弱化風險提示,首先,與之前IPO審核制的要求有關。許多公司IPO申請上會被否,就是因其存在可能影響其業績的風險,或是未來盈利不明,所以如果招股書透露過多的風險因素,則很難通過發審審核。
其次,即使通過發審,招股過程中,國內投資者一看公司如此多的風險提示,便很難感興趣,“國內招股路演叫發行推介會,都在推薦亮點,淡化風險。”
似乎FaceBook的招股書果如業界笑言——在國內原有發審體制下,是一份“非死不可”的招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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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非死不可”的招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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