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女友父親不滿女兒出賣房屋,男子蘇某與女友家人產生了激烈沖突。蘇某持槍將女友的叔叔打傷。記者今日獲悉,蘇某因犯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蘇某的女友岳某名下有一套平房,房產證由其父親保管。今年初,因為賣房的問題,岳某與其父親發生了激烈的矛盾。站在女友一邊的蘇某也與女友家人發生多次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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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蘇某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和故意傷害罪,兩罪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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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為房產男子動槍動槍被判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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