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古論今閑扯淡,東拉西扯瞎忽悠———————
抄襲和創新之間的尺度通常只有一步之遙。創新和創造通常也只有一墻之隔。
在巨頭玩起資本布局的時代,在群眾扎堆創業的時代,在競爭格局跨越行業壁壘的時代,速度突圍和含恨而死似乎是必選題。
有人抄的和別人太像,有人走的離需求太遠。即便用根底的優勢去洞穿各路圍堵、跟隨、模仿,最后也可能在資本市場淪陷。獨善其身的公司,若非具有傳統行業加互聯網的雙重基因,即是資本獨立且產品有足夠的準頭、內心足夠的強大。
在營銷層面,“創造”與“創新”之間的界定標準,就是需不需要去教育市場、去解釋你的產品。而僅憑始稷數年的市場營銷經驗,即可窺見教育市場的成本之大。
所以,在營銷上:“創新”是比“創造”更省力的事。
先別急著去改變世界
現代很多企業家,乃至于創業者,以改變世界為己任。多是源于喬布斯的價值觀:活著就是為了改變世界。
值得注意的是:“改變世界”,而沒有說“創造世界”,也不是“拯救世界”,那是好萊塢做的事。改變和創造,是一個成功企業家和“神”的分界線。
簡要來說,蘋果也從來沒有“創造”過任何品類,都是在既有品類的基礎上進行“創新”。從iPod開始,其專利問題都是一筆糊涂賬。處于輿論風口浪尖的特斯拉也沒有創造汽車,也沒有創造電動車,甚至于沒有設計整車。而是把一個行業的技術、理念、方法搬到另一個行業。這種借石攻玉的產品有很多。
我們知道IBM、戴爾、iMac,但有多少人知道第一個臺電腦是誰創造的,最早的電腦品牌是什么?
我們知道諾基亞、三星、iPhone,有多少人還會記得愛立信、阿爾卡特?甚至于老大哥摩托羅拉也即將被淡忘。
于右任書:“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應求萬世名。”
顯然創造者像愛迪生這樣名垂千古的不多,創新者像喬布斯這樣流芳后世的也多不了。
所以,商業行為,首先要追求的是利益,利益消費者,也要利益自己。當把消費者利益給足,自己的利益自然會來。
要改變世界,先改善生活
改變世界的抱負固然可貴。但靠什么去改變世界?用什么去觸發所謂的“蝴蝶效應”?
始稷認為是去改善生活。不是自己的生活, 而是目標群體的生活。
但凡消費品,亦或互聯網產品,所謂的接地氣就是貼近生活。沒有生活,就沒有什么產品體驗。
譬如喬布斯把鑰匙和iPhone揣在一個褲兜里的故事,就是改善生活的細微案例。
不管是所謂顛覆式創新,還是所謂微創新,都不開生活。
細微到:倒立插牙刷的“防污牙刷杯“,這是一個細微的創新案例,在既有產品的問題是尋找突破口。如果不注意體會刷牙時牙杯的問題,就不會有這種創意。
再譬如:小小燉肉調料盒,燉肉時防止花椒混進肉里。這是一個無中生有的創造性產品,但是十分貼近尋常百姓的生活。如果沒有燉肉時放花椒的煩惱,也不會有如此產品。
再譬如:傳言谷歌最初的功能主要用來搜索成人圖片,百度最早的功能也僅僅是下載MP3,諸如此類巨頭的核心產品,最初也都是從邊邊角角的接地氣功能開始。
找需求,不如找問題
《易·系辭》:“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在營銷上,產品和需求不是1+1=2的關系,而是0.5+0.5=1的關系。1+1的產品可有可無,0.5+0.5的產品是和某種需求一體化。在既有的環境下,沿著環境變量的線索去滿足需求。
在本系列文章:“【需求和渴求】像賣藥一樣去創新”中,始稷提到了尋找痛點——“地火明夷”,找到問題,就是找到機會。最接地氣的產品,就是“道若極三境”中的雪中送碳。
在消費者(用戶)眼里,解決他的問題;解決其他產品存在的問題;把對其他領域的偏好移植到另一個領域,就是最安全、最接地氣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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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創新和創造】改變世界?先接地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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