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購網專欄 作者:游云庭)近日,巨人公司高管史玉柱的言論再次走紅,其公開在微博稱,巨人公司已經在申請“屌絲”商標“,還開玩笑“以后誰自稱屌絲,向本屌絲交一分錢”。出于好奇,筆者在國家商標局檢索了”屌絲“名稱在網絡游戲相關類別的申請情況,可能因為是最近的申請,巨人公司的商標申請信息還沒有錄入查詢系統,不過筆者發現了其競爭對手蘇州蝸牛公司實際早在2012年5月就在與網絡游戲有關的四個類別9、38、41、42類類申請了“屌絲俠”商標。
由于商標的在先申請原則,巨人公司“屌絲”的申請很可能會因為存在在先的近似申請而被駁回。實際上,根據商標法第十條規定,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而“屌絲”一詞包含了生殖器的名稱,顯然屬于有不良影響的標志,巨人公司的申請即便不考慮有在先申請的因素,也是無法獲得注冊的。
無法注冊商標就意味著使用這個名稱的人沒有獨占的權利,無法阻止其他人使用該名稱,不過實際上即便巨人公司把“屌絲”名稱用于命名網絡游戲,也會存在法律問題,《廣告法》有廣告應當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同時,新聞出版總署的《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和文化部的《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均明確規定網絡游戲不得含有違背社會公德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而根據現行的審查標準,“屌絲”一詞很可能落入這個范圍。
值得思考的是,史玉柱是一個非常精明的商人,對于企業經營的底線非常了解,同時,手下還有龐大的法律團隊向其提供支持,因此,他應該會了解“屌絲”一詞不管作為游戲名稱還是商標基本都不行,在此情況下,為什么還要“知其不可為而為之”?
揣著明白裝糊涂的人最聰明,本次事件明顯是史玉柱借了社會流行語的勢炒作一把,用社會熱點博眼球給自己的公司做了很大一個免費廣告,對企業而言當然是非常劃算的。聯想起媒體報道過,史玉柱旗下另一腦白金團隊高管曾公開表示:如果腦白金廣告進不了十大惡俗廣告的排名,其獎金的60%就被史玉柱扣除。因此,炒作“屌絲”也可以視為史玉柱惡俗營銷戰略的一部分。
作為一個面向大眾玩家的網絡游戲公司,用網絡流行語炒作當然無可厚非,不過炒作是把雙刃劍,當企業利用這種比較低俗的大眾流行語進行炒作時,固然會迎合一部分消費者,但也不排除存在其可能會讓另一部分消費者反感,進而疏離其品牌的風險。但作為一個精明的企業家,史玉柱顯然了解這個風險,但他仍然這么做了,說明其對目標客戶的認識就是能夠接受惡俗營銷文化的消費者。巨人公司的有數百萬用戶,至少從史玉柱的判斷而言,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都能接受這樣的炒作文化。
最后,社會文化當然不會全都是陽春白雪,但“屌絲”那么粗俗的詞匯竟然如此流行,利用這種惡俗字眼進行炒作的商家居然可以憑如此“無厘頭”的噱頭獲得大眾關注,且完全不顧忌可能遭致其消費者反感,這確實也需要我們進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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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屌絲”能作為注冊商標和網絡游戲名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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