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商城:
不返差價,也不進行其他賠償。
律師:
如果電商價格欺詐成立,消費者可向商家索取兩倍賠償。
消費者:
舉證難:需要充足證據,且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獲賠難:要走法律途徑,需要時間和資金投入。
5日晚,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局有關人士表示,初步查明,京東商城、蘇寧易購、國美電器及旗下網上商城主要在三方面涉嫌存在價格欺詐:一是促銷價高于原價,二是未完全履行價格承諾,三是有的電商拿自己獨有的商品參加比價活動。
既然商家涉嫌欺詐,被“忽悠”的消費者能否維權?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消費者可以索償雙倍價款,但舉證較難。而記者電話咨詢京東商場時也被告知“不可能賠償”。
律師稱“被欺詐”可索雙倍價款賠償
“如果經認定電商價格欺詐成立,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消費者可以向商家索取實際付款金額的兩倍作為賠償。”6日,山東千舜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志剛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價格欺詐屬于經營者欺詐消費者行為之一。
楊志剛表示,電商在價格戰宣傳中提出的“一定比××門店標價低”、“××賣1元,我就敢賣0元”等口號容易使消費者產生誤會,如果實際售價沒有如宣傳一樣達到“最低價”,或者先調高原價再降價,就構成了價格欺詐。“消費者可以向工商部門投訴,或通過律師向商家索賠。”
舉證較困難,消費者難獲賠償金
“消費者能否獲得賠償,商家賠償多少,都需要根據發改委作出認定后進行判斷,消費者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自己購買的產品價格與商家所宣傳和承諾的不符。”楊志剛說,由于價格的復雜性,認定價格欺詐不僅需要證據充足,而且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上一頁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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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三大電商涉嫌價格欺詐 律師稱消費者可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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