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線路徑
權威消息稱,在2007年6月,陳同海首次接受組織談話,被要求從經濟、金融方面交代。此時的陳卻大規模轉移財產,自當年5月中旬到6月20日,通過北京、天津、深圳等地12個賬戶提取、轉移并套購外幣超過1.7億余元。
由于陳同海上述資金均在監視之內,對其源頭的追溯及最終的定罪,都有直接影響。
2009年7月15日,61歲的陳同海因受賄1.9573億余元一審判處死緩。此時的陳氏頭發斑白,神情落寞,難睹往昔之風采。
實際上,陳同海轉移資產的渠道與李薇由外入內的資金通道略有交集——資金來自于深圳關聯公司的劃撥,前端是香港中轉站,再追查已方向不明。結合李薇的說明,這些資金大體由三塊構成:一是其實業投資所得;二是項目介紹的傭金;三是他人的權力租金。
案發之前的2006年,李薇大規模從境外調錢入境已有跡可循。彼時,她卷入的“廣州第一爛尾樓”中誠廣場案即是明證。
作為當地地標,中誠廣場位于廣州最繁華的商業圈天河北路與體育西路交界處。高51層的A、B雙塔,正面呈百度左右的鈍角狀,如同兩扇翅膀張開。項目由鐘華的廣州鵬城房產有限公司與廣州城建集團合作開發,1993年8月8日開工,引入當時流行香港的銷售方式——賣“樓花”,一度炒出每平方米3萬港元的天價,涉及購房業主90戶左右。
1996年封頂的中誠廣場因債務問題突遭查封,此后執行過程被一個潮汕鄉黨操控——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長黃松有、廣東省高級法院執行局原局長楊賢才、律師許俊宏和陳卓倫,以及中誠廣場的兩個接盤者范駿業、郭成。
“李薇想買中誠廣場,價錢開得高,很誘人,但前提是要幫她將80億元資金洗白。”鐘華告訴《財經》記者。
從時間上推算,這與其同期在內地的擴張相吻合。鐘華介紹,其中一次北京談判,李薇穿著睡袍在套房接見他,一再暗示自己在政界的關系,并稱已成功打動黃松有。但由于身陷中誠廣場多年,鐘華以不愿承擔洗錢風險而拒絕了李薇。
盡管如此,李薇還是通過黃松有與楊賢才,繞開鐘華,以中國石化的名義于2006年5月與郭成名下的公司簽訂協議,以13億余元買下中誠廣場北塔。蹊蹺的是,郭成2004年獲得中誠廣場上述產權時,為9.24億元收購款提供擔保的實為中國石化廣東分公司。
據知情者介紹,范駿業、郭成與陳同海相識,全因李薇引薦。陳同海自述介入中城廣場是中國石化在廣州缺乏標志性建筑。
似有先兆,案發前的李薇時常會跟身邊人分享自己的艱辛與磨難。但她惟獨不談感情。
時至今日,李薇多數資產仍然得以保全,尤其是在內地司法無法觸及到的海外。甚至被調查的四年間,部分資產仍有增值。
遍歷顯要,幾番浮沉,青山尚在,雖然其間缺乏明晰的產權保護,但在信息不透明的大環境下,李薇卷土重來亦未可知。
在北京朝陽區,李薇及其妹妹李嫻在2005年6月、2009年8月兩次辦理暫住證,前一次購置資產,后一次變賣資產;在香港,李薇自2008年4月起已卸任東方聯合實業有限公司、豪逸國際有限公司的董事職務,由陳丹霞接替;至于NC國際有限公司,其不僅仍是泰山地產25%股權的持有者,還在廣東、福建留有大量實業投資。即使她們移民大洋彼岸,仍可繼續“寄生”生活。
按吳敬璉、錢穎一等經濟學家的理解,裙帶資本是一種畸形的或壞的市場經濟,其中一些人通過權勢和關系網尋租致富,在成為既得利益者后,對種種合理的市場化改革以各種方式大加阻撓。杜世成、陳同海的命運趨同,以權力深度入市的當年,在石油、地產等市場,他們是一級市場的壟斷者;在杠桿率畸形的證券市場,他們可能影響政策并動用國資。遺憾的是,這些背后的交易多數被司法審判忽略。
環境局限了選擇,制度提供了導向。法治不立,就會有更多才貌雙全的女性,懷揣著夢想走上和李薇相同的路。當陽光僅是偶爾破門而入,暗室中的權貴與裙帶,仍有可供生存與膨脹的時間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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