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安毅在網上找到了一家偵探公司———北京神州浩天商務調查有限公司,要求其幫忙調查王某的家庭住址和相貌。該調查公司的員工李某,找到了某電信運營公司的“內線”,查到了王某的通話記錄和基本信息,隨后李某將跟蹤器安裝在了王某的汽車上,最終順利地查到了王某的家庭住址,并拍攝了王某的照片,將這些信息賣給了安某。安某掌握了王某的信息和日常行動后,在2008年9月的一個周末攜刀前往王某家中,將王某殺害。
隨著血案的發生,案件中調查公司起到的作用引起了司法機關的重視。北京市公安局對該案中涉案調查公司犯罪嫌疑人張榮浩等19人進行立案偵查。經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張榮浩自2004年7月至2008年4月間,在北京市西城區注冊了北京東方亨特商務調查中心等5家調查公司;其兄犯罪嫌疑人張榮濤于2006年5月12日成立了北京市都市獵鷹商務調查有限公司。以上六家調查公司的經營范圍應為:市場調查、信息咨詢。但五家公司實際均從事婚姻調查、調取他人手機信息、銀行信息、戶籍信息和追逃債務等業務。在以上公司非法經營期間,這些公司接受了大量的“調查業務”,獲取了巨額的非法利益的同時,也將大量的公民信息泄露了出去。
據犯罪嫌疑人張榮濤交代,其經營的找人業務、查找戶籍是通過通話記錄找人,大概有上百起,犯罪嫌疑人張榮浩等人也交代了他們利用移動、聯通、網通工作人員非法查詢公民個人通訊記錄和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事實。從2004年7月直至案發,犯罪嫌疑人所經營的“調查公司”與電信運營公司內部人員泄露了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嚴重危害了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案例二
多家電信“內鬼”出賣個人信息
北京市朝陽區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私家偵探”敲詐勒索案,根據檢方指控,這些“私家偵探”非法獲取的許多個人信息,竟然源自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等電信運營企業的員工。
張榮浩、張榮濤兄弟于2004年至2007年間在北京注冊成立了東方亨特商務調查中心等5家調查公司,他們利用非法獲取的個人信息,從事討債業務和婚姻調查等活動。據張氏兄弟交代,他們獲取的許多個人信息,都來源于電信運營企業的員工,從而使電信“內鬼”首次暴露出來。
28歲的張寧事發前為中國移動北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亦莊區域中心員工,負責對公司接線所用電腦的維修及日常維護工作。從2008年初至2008年10月被捕,張寧幫助一個叫林濤的男子修改過100多個全球通手機號的客服密碼,并提供了幾十名機主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住址、聯系電話等。后者將這些個人信息出售,并經層層轉手,最后落入“私家偵探”手中。
據張寧透露,通過內部系統進行用戶客服密碼修改不需要知道原密碼,修改之后原密碼即作廢,這種操作非常簡單,只要有這項權限,輸入手機號點擊變更就可以改。每次他都是在客服大廳隨便找一臺客服用的電腦,對密碼進行修改。張寧說,應林濤的要求,他將偷改 后 的 客 服 密 碼 全 部 設 置 為6個“0”,有了密碼就可以隨意查詢機主的通話記錄。
張寧修改密碼后的信息由林濤轉給一名叫李磊的男子,再轉到張榮濤手中,并在調查公司之間流轉。其中,林濤和李磊均曾在中國移動工作。
另一名“內鬼”唐納宇事發前在中國聯通北京分公司工作,主要從事網絡設備維護。2008年6月,一個叫盧哲新的朋友打電話給他,問能否調閱手機用戶的詳細通話單,唐納宇表示沒問題。每次盧哲新告訴他需要查詢的手機號碼,然后唐納宇就利用工作之便,到公司機房調出該手機的通話詳單,再通過電子郵件發給盧哲新。
唐納宇說,他的朋友盧哲新找他幫忙調閱手機用戶的詳細通話單時,明確表示每次幫忙后會給他一筆辛苦費,費用為100元到200元不等。唐納宇總共向盧哲新提供了100多個電話的信息清單,獲利2萬余元。而盧哲新把這些電話信息以每個300元到400元的價格賣給“調查公司”
唐納宇說,在他發給盧哲新的手機通話詳單中,可以看到通話的開始時間、結束時間、通話時長,主叫號碼、被叫號碼、業務類型(語音或短信)、通話的位置。
第三名“內鬼”吳曉晨是原中國網通公司員工。根據網通提供的材料顯示,吳曉晨在網通工作期間擔任客戶代表,主要對所分管的客戶進行走訪、維系,完成發展客戶的任務。據吳曉晨交代,2005年4月份他結識了張榮浩,后來張榮浩找到他,讓其幫助查網通座機電話號的信息。此后,吳曉晨通過張榮浩還認識了他的哥哥張榮濤,于是他也給張榮濤提供網通電話的信息記錄。
吳曉晨從2007年4月開始幫張榮浩查網通電話信息,每次查好后他就通過 電 子 郵 件 或 者 直 接 送 到 張 榮 浩 的 公司,按照每單100元賣給對方。一直到2008年6月,吳曉晨從張榮浩處共獲利1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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