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外界質疑麥考林財務拔高觸及紅線,針對接連出現的集體訴訟,麥考林曾于12月7日對外公開回應。他們在聲明中表示,已獲知美國境內一些個人股東于2010年12月提交了至少一份集體訴訟請求,聲稱公司及其有關高級管理人員和董事在公司2010年10月的首次公開發行中違反了美國1933年證券法。“公司認為上述其已獲知的訴訟請求沒有依據,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準備針對該訴訟請求進行有力的辯護。同時,公司相信任何該等訴訟并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產生任何重大影響。”
麥考林最大的股東紅杉資本中國基金的沈南鵬和CEO顧備春為麥考林(Nasdaq:MCOX)10月26日在納斯達克上市敲鐘,沈南鵬表示,麥考林的上市水到渠成,而且上市只是公司未來更好發展的一個新起點,紅杉資本將作為長期投資者支持企業成長。回想1996年,華平基金投資成立麥考林,2008年2月,紅杉中國8000萬美元收購了華平集團以及其他少數股東持有的麥考林股份。至此,麥考林成為紅杉中國Buy-out模式下的“處女作”。而顧備春從2001年才加入麥考林并擔任CEO。IPO前后,顧在麥考林的股份比例分別為13.8%和11.6%。
根據招股書,2007-2009年,麥考林在線業務分別貢獻了92.2%,86%和72.8%的業績,其次是門店,“目錄已經成為互聯網的補充”。 麥考林招股說明書顯示,線上渠道貢獻了70%以上的銷售額,而線下占到20%多。網絡走的是平臺化發展策略,門店則是經營自有品牌,兩者并不沖突,而郵購目錄僅僅是廣告營銷工具。
2009年,正當經濟危機之時,顧備春卻決定大肆擴張線下實體店,并高調宣布,計劃未來3年內門店數量達到2000家。在談及資金用途方面,顧備春表示主要還是投資在互聯網平臺的擴張,其中物流和IT投入將是大頭,今后3-4年里會在物流IT平臺投資超過1個億。
從麥考林披露的財報數據看,2005年麥考林的營收為2644萬美元,到2009年這一數字為1.77億美元。凈利潤2005年為139萬美元,2009年為721萬美元。麥考林在營收和利潤上一直保持著比較穩健的快速增長。另外在市場規模上,清科的數據顯示,2009年麥考林在垂直服裝類B2C里排名第二,市場份額為8.9%,凡客以12.2億的銷售額位列該細分市場第一。另據Frost&Sullivan數據顯示,麥考林去年的銷售額為5.37億,超過了凡客的4.72億位列細分市場第一。
結果:瑕疵導致賠償或廳外和解?
持有美國(紐約州)律師執照及中國律師執照的北京市德恒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的合伙人李忠軒律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說:“美五家律所吁投資者起訴麥考林,是一些投資者找A律師事務所,一些投資者找B律師事務所。麥考林主要是違背了《1933年證券法》,這是公司在美國上市過程主要適用的法律,公司上市后股票交易中適用《1934年證券交易法》,‘薩班法’主要是側重內控、信息披露。
中美在程序上存在差異,國內對虛假陳述,經中國證監會認定,才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在美國沒有類似前置程序,先做行政處罰的認定再起訴,中國證券市場發展初期的過渡階段,國家為維持穩定,而美國投資者,若公司虛假陳述,律師事務所牽頭發起集團訴訟,風險代理,等法院判決,如果麥考林敗訴,向原告賠償,律師獲律師補償。麥考林是在信息招股說明書盈利預測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披露不及時,導致有投資者受損失,披露的數據與向美證監會遞交的不一致,股價下跌,與事實不一致,涉嫌瞎編包裝,事后財務報表沒有及時披露。目前是民事案件,日前美證監會SEC和納斯達克還沒有發調查函。”
李忠軒律師還說:“法院判決通常時間比較長,若認定麥考林是虛假信息披露,一種結果是按投資者損失金額賠償;如果是惡意的,按一定倍數賠償;也不排除麥考林勝訴。不少公司遭類似案件,懲罰性賠償,麥考林引人關注,主要是剛上市不久就被起訴。”
熟悉美國習慣的知情人士透露:“不可否認,部分中國公司的確存在造假問題,因此有部分律師專門設“計”于中國公司,在國內收集資料,通過的途徑主要是,國內公司給工商局遞交的年報,把財務報表作為依據,如與向公眾披露的報表不一致,就作為證據提起訴訟。其實,一些美國律師事務所在公司上市后,專門研究公司的招股文件,如果發現問題、瑕疵,導致投資者損失,自己沒買賣該股票,有意問投資者向它報名,需有主要原告,準備發起訴訟,其充當律師代理人角色。”
推薦閱讀
在收購DMG一年之后,華視傳媒突然對DMG原股東提起訴訟,稱收購時DMG涉嫌財務造假。 12月29日,華視傳媒(Nadq:VISN)公告稱,公司與旗下子公司Vision Best已于12月27日向數碼傳媒集團(DMG)前股東提起訴訟。多家機構被指>>>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上市公司麥考林遭訴訟案暫定民事案件
地址:http://www.xglongwei.com/a/guandian/yejie/20110101/33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