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IT消息】北京時間2月14日消息,科技創業者兼投資人克里斯•迪克森(Chris Dixon)日前在其博客上發表文章稱,兩大電子商務巨頭eBay與亞馬遜之間的競爭,其實是“集約化”與“分散化”兩種發展趨勢之間的競爭。
以下是原文:
請注意:我參與創建的Hunch公司在2011年11月被eBay收購,因此我現在是eBay的一名員工。但是以下觀點都是我個人的看法,它們來自于我對電子商務領域的觀察研究,早在Hunch被收購之前就已形成。
電商巨頭緣何熱衷大手筆收購
亞馬遜和eBay是兩大電子商務巨頭。截至本文發文時間,亞馬遜的總市值約為870億美元,動態市盈率約為139;而eBay的總市值約為420億美元,市盈率約為13。這兩家公司分別在很多不同領域和很多其他公司存在競爭,例如:亞馬遜和蘋果爭奪平板電腦(Kindle vs iPad)與數字媒體(亞馬遜媒體商店 vs iTunes)市場;Ebay的Paypal業務與多家支付公司競爭,其網店業務與Craigslist等其他P2P電子商務網站競爭。但是從電子商務市場的潛在發展規模上來看(不算上“線上-線下”商務市場),亞馬遜和eBay的主要競爭對手正是對方。
要想讀懂這兩家公司的重大戰略舉措(例如eBay收購GSI、亞馬遜收購Zappos等大手筆收購交易),很重要的一件事情是要明白,這兩家公司有著截然相反的戰略發展觀:eBay想讓商務模式變得更分散(圍繞GSI、Magento等合作伙伴與eBay網商運作),而亞馬遜卻想讓它變得更集中(圍繞它自己運作)。
亞馬遜與合作伙伴競爭,eBay兼顧長尾
首先介紹一些背景知識。在電子商務的鼎盛時期,很多線下大牌在如何開展線上業務這一問題上各執己見。一些品牌建立了自己的網站,還有一些品牌與電子商務平臺提供商開展合作。玩具反斗城(Toys ‘R’ Us)采用了一種全新的辦法,它與亞馬遜結成了“戰略聯盟”,將電子商務業務全權外包給后者進行運作。但是幾年之后,兩者之間的關系出現了裂痕——玩具反斗城似乎認為亞馬遜對自己構成了過于直接的競爭,并且成功通過法律手段終止了與亞馬遜的合作。
玩具反斗城與亞馬遜的分道揚鑣,意味著一家名為GSI的電子商務公司遇到了轉折點。GSI一直積極走“中立路線”,向零售商提供電子商務技術與營銷解決方案。與亞馬遜相比,GSI的主要優勢在于它不會對其合作伙伴構成競爭(但是其不同合作伙伴之間當然也會存在競爭)。GSI的中立性策略很奏效:它目前支持逾500個大型電子商務網站,包括玩具反斗城、阿迪達斯、拉爾夫•勞倫(Ralph Lauren)等知名國際品牌的商務網站,以及美國橄欖球大聯盟(NFL)、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MLB)、美國職業籃球聯賽(NBA)等大型體育聯賽的商務網站。
Ebay在去年以24億美元收購了GSI,此外還收購了為中小型零售商提供電子商務技術的Magento。可以說GSI是面向零售商“大頭”的首要商務平臺,而Magento代表了“長尾”。
“平臺策略”與“端到端”之爭
Ebay和亞馬遜的關鍵區別并非“拍賣”與“定價銷售”的區別(Ebay上的大多數交易已經不是拍賣了),而是eBay沒有庫存、僅充當P2P電子商務的中介平臺。如果電子商務變得更加分散化、繼續以中小零售商為主體,eBay的這一戰略就能體現出優勢。Ebay的收入來自eBay.com網站的流量、通過GSI與Magento收取的費用以及Paypal的交易費。
如果電子商務領域向集約化發展,亞馬遜的電商市場份額就會大為增加(目前為9%),它的規模、效率、先進技術以及“一站式購物”的便利性,都是它的優勢。
在eBay與亞馬遜之爭中,eBay可以被視為Windows或Android式的平臺,而亞馬遜可以被視為蘋果式的“端到端”解決方案。平臺往往能提供更加多元化的選擇。在電子商務領域,“平臺策略”也有價格優勢。社交游戲廣告公司TrialPay的CEO亞歷克斯•蘭貝爾(Alex Rampell)說道:“誰能在價格上打敗亞馬遜呢?只有生產那些產品的公司了。”像亞馬遜這樣的“端到端”解決方案往往能為用戶帶來更多便利和更棒的購物體驗。
我不是想證明eBay和亞馬遜之爭中誰是贏家。我的觀點僅僅是:如果大家能明白這是“集約化”與“分散化”兩種電子商務發展趨勢之間的競爭,就不難理解這兩家公司的戰略舉措了。(悠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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