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上午消息,中國聯通廣東省分公司向各大媒體發布聲明《廣東聯通對<第一財經時報>等媒體刊登有關IPHONE情況的說明》。 在聲明中,聯通稱《第一財經時報》關于《聯通100億買斷500萬部iPhone手機》的報道不實,廣東聯通副總裁周友盟和個人客戶部經理余灶南未就任何有關iPhone的問題回答媒體的提問,也未在其他場合就該問題做過有關表態。
廣東聯通表示,媒體引述廣東聯通及員工的發言進行報道的方式不符合新聞規范,其中某些表述也是不負責任的,對中國聯通的業務發展及公眾形象產生不可預測的負面影響。為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請媒體不要發布、轉載該報道。
在聯通的聲明上,記者發現署名時間居然是2008年8月12日,不免感到疑慮。聯通是否真的發布該聲明?記者特地致電中國聯通集團公司新聞發言人易滌非核實此事。
他表示,廣東聯通的確發布該聲明,是因為媒體的引述方式不符合新聞規范,且部分表述不負責任。在被問到聯通是否花費100億買斷500萬部iPhone、聯通版iPhone是否9月將在開售時,易滌非表示,中國聯通尚未與蘋果簽約。在簽訂協議之前,一切都還未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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