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科技 喬紅康 7月11日報道
“百度是否侵權”再次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
7月10日下午,北京海淀法院46號法庭座無虛席,多家媒體甚至被阻在門外,韓寒狀告百度一案就在這里開庭審理。韓寒指責百度文庫存在大量侵犯其著作權的文檔,要求法院判令百度關閉百度文庫,連續七天在百度首頁致歉,并賠償經濟損失76萬余元。
在四個多小時的庭審過程中,韓寒方面的代理律師把百度的行為最終定性為間接侵權,并堅定的表示不同意調解。百度方面代理律師稱本有意調解,但介于對方態度如此堅決,百度也決定放棄調解。
法院并未對該案件當庭宣判,據相關人士介紹,結果最快也要一周后公布。
面對法庭上原告的“炮轟”和“聲討”,百度宣稱文庫只是一種資料分享模式,因而并未侵害他人權益。在文庫成長的同時,由于網民上傳小說類文檔所帶來的版權問題也隨之顯現。所有的文稿、檔案等資料均來自網友上傳,而百度本身并不上傳侵權的書籍和作品,因此也就不構成所謂的“侵權”。
問題的核心似乎定在了“究竟何人上傳”,百度給出了自己的證據,“不是所有的涉案文檔都有推薦,這種無序的狀態說明百度文庫的推介結果沒有人工參與”。
韓寒方面代理律師認為,原告通過多種途徑已經明確向百度發出通知的情況下,百度仍然沒有采取合理的措施刪除侵權作品,首先此與百度應承擔的社會義務不相符。其次,被告沒有證據證明侵權文是用戶上傳的,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網絡服務提供者無法提供證據證明文檔有其他人上傳,那么應該承擔侵權責任。
百度方面代理律師則表示,百度文庫是信息存儲空間,國內外相關的規范性文件規定,第一、不賦有普遍審查義務,二、沒有主動積極查找侵權事實的義務,第三、運用技術過濾減少侵權。百度開發的DNA反盜版系統是百度出于對知識產權的尊重和保護以及自身的社會責任的一種自律行為,百度并不屬于原告所說的侵權行為。
一場難分高下的爭辯之后,原告方強硬的表態不同意調解,被告方也不甘示弱,言語中透露出“既然你無心,我也無意”之意。一場庭審也算是為此事拉開了新的序幕。
其實,百度文庫“侵權”之說由來已久。
在百度百科中搜索“百度文庫”,會顯示有這樣一句話:上傳我的文檔,分享知識,分享快樂。正是這樣一個開放的資源獲取平臺,自2009年12月正式成立以來,就與“侵權”掛上了鉤。
它的定位是供網友在線分享文檔的開放平臺,網友通過注冊百度賬號,便可上傳或下載多個領域的文字資料。在這些文字資料中,含有大量文學作品,而這些文學作品卻大都未被授權。
早在2010年1月,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簡稱文著協)與盛大文學就曾聯合指責百度文庫侵權。同年12月,作家陸琪征得上百位作者聯合署名,呼吁成立行業維權組織,起訴百度。此后,文著協、盛大文學與磨鐵圖書公司共同發布了《針對百度文庫侵權盜版的聯合聲明》。
韓寒告百度的案子可以追溯到2011年的3月15號——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韓寒、郭敬明、賈平凹等50位作家聯名簽署《“3?15”中國作家討百度書》,指百度侵權,并已墮落成“竊賊公司”。文著協隨后參與,“希望引起重視”。
3月21日,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副司長王志成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百度的一些做法并不適用于“網絡避風港原則”,并表示支持作家維權。
3月22日,近20家民營書商在文著協組織下進行了一場會議,選出張洪波(中國文著協常務副總干事)、沈浩波(磨鐵圖書有限公司總裁)、路金波(萬榕書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和華楠(北京讀客圖書有限公司董事長)及作家慕容雪村和彭浩翔為談判代表,與百度公司談判。
3月24日,作家代表宣布與百度談判破裂,稱其毫無誠意,將尋求司法途徑解決此次糾紛。
3月25-26日凌晨,韓寒發表《為了食油聲討百度》和《給李彥宏先生的一封信》兩篇博文,要求李彥宏“必須對百度文庫對出版行業帶來的傷害有所表態”。
3月26日,百度發表官方聲明稱在三天內刪除所有未獲授權的文學作品,并對一些作家表達歉意,同時稱“百度文庫此前沒有任何廣告或盈利。”
3月28日,李彥宏在出席某會議時公開表態:(百度文庫)管不好就關掉。隨后,百度文庫正式推出版權合作平臺(wenku.baidu.com/hezuo),通過付費分成、廣告分成兩種模式為版權方提供收益。
4月21日,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就“百度文庫”出現的侵權事件做出了公開表態,閻曉宏表示,正在著手調查此次事件,并約談了百度的高層。
……
想必這場侵權與維權之役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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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韓寒訴百度侵犯著作權案當庭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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