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辭職10天后,吳長江再次通過微博出聲,這次他的措辭顯得有些激動。
“由于前段時間我孖展增持了許多股票,上周被券商強行平倉還錢,我沒有套現,也沒有忽悠大家,過去沒有,現在也沒有,以后也不會!誠信是我這么多年來做人立業之根本!”4日晚,因為“套現”風波,這位雷士照明(02222.HK)的創始人和前董事長不得不為自己辯解。
當天,港交所披露信息稱,吳長江在上月25日突然辭職當天,以每股均價1.789港元及1.707港元,先后減持雷士照明400萬股及4426萬股,合計4826萬股,套現近8300萬港元,持股比例由19.97%降至18.45%。雷士照明股價當日跌去逾13%。
敢賭不服輸
“孖展”一詞英文為Margin,即保證金之意。在券商處開設了“孖展賬戶”的投資者,可利用券商提供的融資額進行杠桿投資,也就是交易商為投資者提供了放大若干倍的融資額度供投資者運作,投資者只需投入少量保證金或以證券作為抵押品,即可操控數十甚至數百倍的資金量進行運作。但這種投資模式的潛在損失也以倍數計。
在香港,如果孖展賬戶內的股票價值跌至合約條款規定的預設值以下,券商便會要求投資者“補倉”——提供額外抵押品,若未能及時補倉,券商便有權出售投資者賬戶內的股票。吳長江辭職當日,雷士照明股價大跌三成,而吳長江沒有及時補倉,遂招致強行平倉。
香港某證券界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孖展合約條款屬商業秘密,吳長江未能及時補倉,有可能是股價變動太快未能及時補倉,也有可能是手頭現金不足。
本報記者昨日嘗試聯系吳長江,但他的手機處于呼叫轉移狀態,接聽電話的是一位女士。
“所有的事情都緣于5月25日的風波,在那之前,吳總還在增持雷士照明的股票。”接聽電話的女士沒有透露自己的身份。
“之前,吳總一直增持公司股票,甚至不惜向券商借錢來增持。這次是因為券商聯系不上他,看股價(因吳辭職而)大跌,就替他平倉,把股票賣掉(以減少風險)。”
吳長江的辭職,事先沒有任何征兆。接聽電話的女士一再表示,他的辭職對很多人來說都只是“被告知”,他們了解的情況幾乎不比公告的內容多多少。
就在4月,47歲的吳長江還在英國參加分公司經營場所的落成儀式,并為接下來的倫敦奧運會做一些準備——雷士照明拿下了奧運的多個燈光項目。但次月,他就因“個人原因”辭去董事長、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
對于一家公司的創業者來說,這無疑是無法接受的現實。而雷士照明的員工和經銷商,在其微博上的留言幾乎都是一個調子——希望吳長江還能回歸,就像2005年時那樣。
對于吳長江,雷士照明很多員工評價其為“性情中人”,感性而又不失理智,“敢于冒險也敢為目標下賭注。”
一位親近吳長江的內部人士告訴記者,吳的敢賭和不服輸的性格在平時屢有顯現。吳曾經有朋友象棋下得不錯,為了贏這位朋友,吳就用錢來讓對方讓步,最初讓一個車,后來讓一個馬或炮,幾次之后,吳的棋藝上去了,但朋友也因為下棋賺了一兩年的生活費。
股權稀釋埋下地雷
吳長江的辦公室墻上掛著一幅字——“事到萬難需放膽,境當逆處仍從容”,是2005年那次股權風波爆發后朋友送的。
從10萬元資本的電器公司起家,吳長江和兩個高中同學在完成原始積累后,于1998年合資成立了惠州雷士照明有限公司。但因為和這兩位伙伴出現嚴重分歧,2005年他被“趕”出公司。
其他兩個股東認為,在前幾年持續投入后,企業如今盈利了,應該分紅。但吳長江卻想把賺來的錢繼續投入,把企業做大。雙方互不相讓。最后,由于各供應商的支持,吳長江重回雷士,其他兩位股東退出。
“2005年的事非常讓我心寒。”吳長江不止一次對媒體提起,“當時我說氣話,說這樣玩,我真的不干了,結果他們就真的把錢準備好退給我,想打發我出門。這個公司是我一手打造的,我付了很多心血,我一個人在做事情,我這么辛苦,他們最后還想把我趕走,你不覺得有點過分嗎?”
吳長江也曾表示,因為對賭協議,他的壓力很大,“2006年軟銀進來,2008年高盛進來,國內很多企業都(對賭)賭輸了,但我贏了。”
他說的是:雷士照明2010年在港交所IPO之前幾年,先后引入了外資私募股權基金(PE)軟銀賽富和高盛。2011年,吳長江又引入競爭對手——世界五百強公司施耐德,以12.75億港元出售公司9.2%的股份。
吳長江第一次見軟銀賽富(2009年更名為“賽富亞洲”)合伙人閻焱之前,引薦人曾多次叮囑他,但雙方只談了一個小時,交易就基本敲定。而這筆交易中嚴苛的條件被外界看作為這次辭職風波埋下了地雷——包括每年的業績指標、獎金、轉讓限制、優先購買權和共售權、贖回權都有詳細的規定。但對自己極為自信的吳長江認為,風投要求的30%增長率只是行業平均水平,可以實現——2003年~2008年,雷士照明的銷售額增速高于行業平均水平3~4倍。
“做實業和玩資本是兩個概念,那時候吳總就犯了一個錯。”一位接近吳長江的廣東老板說。
吳長江從一開始就與資本保持高度契合并丟失控股權,無疑是導致他如今出局的導火索。早在2006年,軟銀賽富即以2200萬美元獲得了雷士照明約35.7%的優先股,從而持股約35.7%,接近吳長江的41.8%。之后的2008年8月,高盛投資雷士照明3600多萬美元,軟銀賽富跟投。當時高盛持股約11%,軟銀賽富的股份達到36.5%,吳長江的股份為34.4%,已淪為第二大股東。
截至雷士照明2010年上市時,賽富亞洲與高盛分別占了企業30.73%和9.39%的股份,其中賽富亞洲的股份超過吳長江持有的29.33%股份,一不小心從一個單純的財務投資者變成了企業的控股股東。
沒人透露5月25日“辭職”風波的詳情。吳長江“下野”后,閻焱接任董事長,CEO則是來自施耐德中國區原低壓終端運營總監張開鵬。
外界猜測,吳長江的“下課”,是因為施耐德和賽富的控制權增加,使之受到排擠。但雷士照明的新聞發言人石勇軍強調:“他是出于個人原因辭去董事長和總裁的職務的。”
失敗的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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