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上年3Q打仗的時候,有聲音建議提起對騰訊的反壟斷調查。沒想到這個訴訟今天在這兩家公司之間正式打開了。反壟斷,或稱反托拉斯(antitrust)是自由競爭的最后保護,是市場經濟防止腐化,自我調節的最后手段。
這讓我記起2000年在微軟總部工作的時候所經歷的反壟斷官司。司法部對微軟的反壟斷調查起源于對互聯網入口—瀏覽器的爭奪,微軟在windows95中附帶了免費瀏覽器IE,使競爭對手網景(NETSCAPE)公司的瀏覽器Navigator一敗涂地。2000年4月3日,微軟被判違反《謝爾曼法》。6月7日,杰克遜法官作出裁決,要求微軟必須拆分為兩個公司,一家經營windows個人電腦操作系統,另一家經營office等應用軟件和包括IE瀏覽器在內的網絡業務。當時微軟員工群情激奮,作為一個產品經理,我也花了較多時間學習反壟斷法相關的知識和案例。發現在西雅圖,微軟居然不是第一家遭到反壟斷制裁的企業,當地被以反壟斷法規拆分的首家企業居然是波音。
近現代的反壟斷法,通常以1889年加拿大《禁止限制性貿易的合并法》和1890年美國《防止不法限制及獨占的保護商業與貿易法》(謝爾曼法)為標志。咱們最熟知的美國反壟斷案例,可能是在電信改革過程中反復引用的美國貝爾公司案例:1974年美國司法部以違背反壟斷法為由,起訴當時的美國壟斷電信商“貝爾系統(BELL SYSTEM)”。經過8年法律訴訟,貝爾系統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條件是貝爾系統主動分拆成8個小貝爾公司。
而針對波音的反壟斷則發生得更早。波音公司成立于1916年7月1日,由威廉·愛德華·波音創建,1917年改名波音公司。 1929年,波音與普惠,西科斯基等其他公司合并后,更名為聯合飛機及空運公司。1934年根據反壟斷法規要求拆分成三個獨立的公司:聯合飛機公司、波音飛機公司、聯合航空公司。
這就是后來的聯合技術公司,波音公司和美聯航。在隨后70多年的運營中,這三家企業都成為世界500強企業,并成為所在行業中的翹楚。
波音公司大家都很熟悉,在1996年合并了麥道公司后,成為全球最大的飛機制造企業。2009年收入約682億美元,是美國最大的出口“創匯”企業。
聯合技術公司(UTX)2009年收入是529億美元。主要產品有飛機發動機,空調,電梯等。常常在飛機發動機上看到普惠(P&W)的標志,就是聯合技術的產品。另外,在建筑行業中經常使用的奧的思(OTIS)電梯和開利(carrier)空調也是聯合技術公司的產品。
美國聯合航空公司(United Airline)在前幾年金融危機的時候,差點破產。借助經濟回暖,并較好的解決了勞資糾紛,又欣欣向榮。10年10月1號,美聯航正式與美國大陸航空(Continental)公司合并,成為了目前全球最大的民用航空公司,新公司一年的營收約200億美元。
從歷史看過來,當年對波音公司的拆分似乎并沒有對企業產生致命的打擊。而分拆出來的公司,因為強壯的基因,又長成了三棵參天大樹。回頭看看微軟。2001年6月,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駁回了杰克遜分割微軟的判決,但維持了微軟是一家違法壟斷公司的判決。11月上旬,經過了馬拉松式的法庭辯論和談判,微軟和美國司法部達成妥協,條件是:微軟開放API,并允許一個由司法部指派的特別小組審閱源代碼。其目的都是使競爭者能夠更有效率的在操作系統上編寫應用程序。藉此,微軟保全了公司的整體性。不過從隨后運營的情況看,微軟在互聯網上并沒占到什么便宜,除了IE占有優勢以外,在互聯網服務上,Google,Amazon,甚至ebay和Yahoo都比微軟在行業中占到更大份額。倒是1999年從微軟拆分出去上市的Expedia.com,后來成了全球最大的在線旅游服務網站。
如此看來,反壟斷對被反的企業來說,也未必是壞事。而如果不反壟斷,則會極大的阻斷公平競爭,扼殺創新,阻礙社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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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羅 川:反壟斷造就的三大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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