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郭美美事件”,將中國紅十字協會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一度使紅十字面臨信任危機,導致其獲捐數額急劇下降。據《羊城晚報》報道,深圳市紅十字會醫療救助資金專屬賬號自“郭美美事件”之后,收到的社會捐款幾乎為零,除早有合作的一些定向捐款外,一個多月來只有一筆定向捐給巫昌凱的100元捐款。
而隨后的“盧美美事件”,又將輿論的矛頭引向了盧俊卿和其女兒盧星宇,同時也引向了中非希望工程及世界杰出華商協會。由此導致在8月18日的世界杰出華商協會成立六周年慶典上,雖然進行了兩輪募捐,但卻沒有募捐到一分錢。而此前在4月21日舉辦的第七屆杰出華商大會上的募捐金額卻是2.479億元;6月19日的華商資本論壇上募捐金額為1.765億元。
細察這兩次輿論風波,社會公眾競相指責的背后,均隱藏著很深的社會仇富心態。而媒體正是借助社會公眾的這種仇富心態,或大事渲染富人的奢華,或進行聽風即雨的報道,以激化社會的貧富矛盾,依賴社會對媒體的信任,借助不明真相的公眾仇富心理的宣泄,來換取社會對該報道的關注。但是反觀這些義憤填膺的網民,大多是不明真相的無知群眾,他們盲目的跟著媒體的指向走,在混亂中人云亦云、亦步亦趨,幾乎見不到理性、客觀的分析。他們一遍遍傳播媒體的觀點,充當散播謠言的工具,最終釀成了三人成虎的局面。實際上,社會民眾的仇富心理一般是對“為富不仁者”的仇恨,并非是對所有富人的仇恨,而有些媒體卻利用了善良公眾的無知進行惡意炒作,將盧氏父女這樣以從事慈善事業為終身追求的人渲染成公眾心中仇恨的富人形象,試圖以此博得熱點為其帶來的經濟利益。
在關于“盧星宇事件”這個問題上,我們需要的是理性、冷靜、客觀的分析,而不是盲目跟風、道聽途說、人云亦云。如果對事件的真相不加以實事求是的考證,僅僅是為了制造輿論賣點而進行不負責任的推測性、假想性、甚至虛構性的報道,借助社會已有情緒的渲染來獲取媒體自身的利益,這將對社會正氣的弘揚、社會穩定的維護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因為首先,誠信是社會穩定的根基。“人無信不立”,誠信是人與人之間交往的根基,而社會交往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根基。如果一個社會喪失了誠信,人與人之間的鏈接就會中斷,社會合力就會分崩離析。而誠信的喪失對這種以誠信為生存基礎的慈善事業更是致命的打擊,因為一旦捐贈主體對受贈方失去信任,他們便不會進行捐贈,這將使慈善事業成為無本之木,無源之水。這從“郭美美事件”對紅十字協會的影響以及“盧美美事件”對世界杰出華商協會的影響便可知曉。
其次,媒體是維系社會誠信的中堅力量,擔負著維護社會穩定的責任。輿論監督是社會進步的凈化器,媒體是社會道德的底線。作為媒體,在傳播社會誠信,推進社會文明,促進社會發展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如果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做實事求是的報道,則有利于社會的安定團結;但是如果為了吸引公眾眼球,而刻意進行不符合實際的報道,甚至煽動社會的某些負面情緒,則會嚴重危及社會穩定。如媒體對“盧星宇事件”列舉的所謂“九大謊言”,在世界杰出華商協會方面給出強有力的證據后,明眼人便能立刻分辨出事情的真偽。但此前爆出所謂“九大謊言”的媒體卻再也沒有再拿出真實有力的證據來進行反駁,這也充分證實了制造“九大謊言”才是最大的謊言。由此可見,此次事件中,媒體的報道并非實事求是,而是為了嘩眾取寵而刻意制造了新聞賣點。這種態度是不負責任的態度,不應當成為媒體的價值取向和行為準則,否則,媒體造就的強大輿論勢力,將對社會的穩定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
第三,客觀存在的仇富心理極易被煽動。先秦·孟軻《孟子·滕文公上》有言:“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這句話在幾千年的中國文化中形成了“為富不仁”的心理學暗示,社會公眾普遍認為為富者一般不仁,加之輿論對一些為富者不仁行為的渲染,便形成了社會的仇富心理。尤其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均貧富”觀念與現實中貧富差距形成的對比在弱勢群體中形成的不公平感,更加劇了這種仇富心理。這種心理日漸積累,就會產生發泄的需求,而這種急需發泄而又被壓抑的需求,往往會一觸即發,最易被鼓動和利用。但是這種仇富是指人們對于社會轉型時期的一些“非法致富”、“為富不仁者”之“惡行”的道德義憤,不能等同于對一切為富者的嫉恨和敵視。因為現實生活中,貧富差距是的確存在的,但是這種差距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經濟進一步發展的推動力,它不僅是客觀的,而且是必須的、合理的。為富者也是自我奮斗的成果,并非都是不仁。理性接納和寬容面對社會財富的合力差距,不僅是一種以追求社會公正為目標的社會機制不斷完善的結果,同時也是一種以人本關懷為目標的文化體系不斷發展的結果。但是如果借助這種需要發泄的仇富心理,惡意制造導火索,煽動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的敵對情緒,則無疑會在社會中營造緊張氛圍,造成人與人之間的緊張關系,不利于社會的和諧、團結和穩定。
第四,輿論監督體制的不完善。在信息時代,媒體日漸成為社會交往和信息傳遞的強勢力量。對社會主體機制的運行,形成了法律監督之外的輿論監督力量,這股力量在當前各種新聞突發事件中發揮著無可替代的影響。比如地溝油事件、瘦肉精事件、動車事故等,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公眾的知情權,并對問題的最終解決起到了良好的推動作用。但是我國的輿論監督體制尚不夠完善,比如我們缺乏對媒體這一監督者的再監督,缺乏對媒體失實報道的社會問責機制,或者對失實報道的違法行為處罰過輕。這一制度性缺失讓媒體在進行新聞報道時少了應有的顧慮,會使他們為了片面追求熱點、吸引公眾眼球而進行脫離實際的報道,甚或進行誘導性報道。而吸引公眾眼球常用的方式就是利用各種手段調動公眾的情緒,故意引發爭議。在“盧星宇事件”中,媒體就是利用了大多數不明真相群眾的仇富情緒,對該事件進行了誘導性、渲染性的報道,使網民仇富仇官情緒更加升級,社會上凝聚著一股焦躁不安的動蕩氣氛。
如果新聞媒體失去了可觀、公正的立場,一味追求吸引公眾眼球,或者不顧客觀事實、不考證事實即對事件進行偏離實際抑或模棱兩可的報道,甚至有意進行誘導性的報道,將使新聞媒體失去應有的誠信,也勢必會摧毀社會現有的誠信體制,從而在不同的社會群體中制造緊張氣氛和對立情緒,不利于社會的安定團結。所以,新聞媒體只有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對事件進行報道,而不要增加過多的導向性抑或誤導性的言論,以免迷惑公眾的試聽。因為媒體的核心作用是客觀報道,而非主觀評價,更不應該是煽風點火式的渲染,以犧牲社會誠信為代價而獲取自己一時的利益。只有堅持客觀,避免主觀,才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給社會呈現客觀、屬實的真相,才能維護社會的誠信,加固社會的穩定發展。(寶藝)
關鍵詞:中非希望工程,盧星宇,盧俊卿,盧美美
新聞素材來源:中國新聞采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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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篇文章《盧俊卿父女的十大冤》引起網友廣泛熱議,我忍不住也要說兩句,特別要說,盧星宇挨罵真是太冤了。 的確,1987年出生的盧星宇就擔任中非希望工程執行主席兼秘書長,全球華商未來領袖俱樂部秘書長。富二代>>>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從世華會事件看輿論中的某種仇富仇官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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