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離子、液晶等平板電視越來越普及,一些消費者反映,市面上出現平板電視售后服務標準各唱各的調的現象,直接讓消費者利益受損。一些人士呼吁,由于國家電視“三包”售后服務標準是針對傳統顯像管電視而設定的,制定統一的平板電視售后服務標準成為彩電行業迫在眉睫的問題。
換塊屏不如買臺新電視
前天,華中科技大學光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老師羅風光向本報反映:她2007年5月花了1.6萬元買了一臺46英寸三星液晶電視,使用兩年兩個月后液晶屏就出現數個大塊亮斑,無法正常觀看。去年7月她找三星公司修理,三星公司先是要收9500元換屏費。羅老師說,如此高價還不如買一臺新的液晶電視,后經交涉,改為換屏費用優惠價3300元。但換后的屏圖像模糊,且屏上標簽日期為06/07,屏上方手摸有明顯灰塵,羅老師懷疑不是新屏,修理人員當時將屏帶了回去,此后沒有再與她聯系別的解決辦法。
羅老師認為,在電視出現質量問題需要修理時,廠家才告訴用戶只有兩年保修期。她認為廠家應按國家三包規定對主要部件液晶屏實行三年“三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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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三星液晶電視質量”遭遇消費者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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