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在2006年9月就有媒體報道過你們中江招生有夸大宣傳、玩弄文字游戲的劣跡,你們不但不思悔改,到2008年4月更加變本加厲地用“來中江--工作有保障 政府有補貼”、“有口皆碑--每一個學員都就業!高就業質量!”請問:2008年5月17日開課的那期學員工作保障在哪里?政府補貼在哪里?有口皆碑怎么成了有口皆悲?每一個學員都就業?到哪里去就業?什么時候就業?多位學員結業后連低就業質量的工作都找不到你們怎么解釋?
你們的招生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還必須承擔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里的民事責任!
二、你們中江是個私人辦的軟件培訓學校,學員結業后由推薦就業的老師聯系、打聽哪家軟件企業招人,然后幫學員報名去筆試面試,這種培訓只能與學員簽《java軟件培訓合同》《教學與培訓合同》,可你們偏偏在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人才定制合同,在沒有訂單的情況下就與學員簽訂了只有確定了用人單位、招生即招工才能簽訂的《教學與就業合同》,就是教學合同和就業合同!教學與就業是同步的,學員結業之日就是就業之日!學員結業后根據合同直接送到用人單位去就業,由用人單位發工資,沒能就業的培訓學校必須發工資!不發工資說好聽一點是你們違約,說不好聽一點你們就是犯了《合同詐騙罪》!就是詐騙行為!你們制定的格式合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和五十三條里的條款。違反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51號《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里第六條的條款。
三、你們中江制定的合同培訓內容是“乙方報名參加甲方軟件項目式培訓java經典就業班”,你們為什么要故意用舉世罕見的“java經典就業班”一詞來誘惑誤導學員來繳費報名?古今中外誰見過“經典就業班”一詞的?實際參加中江“java經典就業班”的學員結業后根本就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工作就是參加中江的“java經典就業班”的結果!
中江必須公開解釋一下什么叫經典?什么叫“java經典就業班”?難道你們的“java經典就業班”就是騙了學員的13000元培訓費,浪費了學員一年多的青春時光叫學員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工作就是你們中江的“java經典就業班”?找不到工作你們應該按經典就業的待遇付工資啊?如果一文不掏的行為比那些會坑蒙拐騙的不良商販品質還惡劣十倍!
四、你們中江在合同里用“甲方承諾乙方解決就業”,不就業退還全部培訓費又是欺詐行為!你們“承諾解決就業”應該把成績合格的學員直接輸送、安排、派遣到軟件企業去就業,你們的“承諾解決就業”怎么是與其他多家100%推薦就業學校的學員在一起筆試面試搶飯碗呢?這叫什么承諾解決就業?你們的“java經典就業班”的學員怎么是與其他多家學校的普通“軟件培訓班”學員在一起競爭就業名額呢?這是怎么回事?你們中江“承諾解決就業”怎么跟放狗屁一樣?
你們中江的“經典就業班”學員找工作怎么連安德門的民工都不如?一個民工到安德門找工作輕而易舉,一個繳納13000元培訓費、耗費一年多青春時光參加“java經典就業班”的成績優秀學員連當年南京市850元最低工資的軟件企業都找不到,你們中江如何解釋?你們中江的“甲方承諾乙方解決就業”,不就業退還全部培訓費的行為比那些專門騙人的黑心職介惡劣幾百倍,那些專騙外地人的黑心職介只騙幾百元的服裝費、體檢費,不會浪費被騙者的青春時光,可是你們中江不但騙了13000元的高額培訓費還浪費了受騙者一年多的青春時光,你們不覺得你們的行為太傷天害理了嗎?你們還有一點人性嗎?
五、你們中江用違法廣告、違法欺詐合同把學員騙來培訓,解決不了就業不承擔任何責任,又惡意設置了重讀一次的圈套,重讀新的課程還要再繳費,又是再騙錢,重讀就是留級啊、只有留級才重讀啊,古今中外有哪家學校要求成績優秀的學生留級重讀的?這種卑鄙無恥的行為只有你們中江能干出來!重讀你付工資嗎?解決不了就業又不付工資要求學員留級重讀一次的行為就是詐騙犯的行為!
六、你們不但欺騙學員,而且欺騙法庭、忽悠不懂學java軟件程序員是干什么工作的法官,混淆職業技術培訓與學歷教育的就業概念,在法庭上都敢說假話。你們一邊拿著政府補貼,一邊用違法廣告和欺詐合同騙學員的錢行為十分卑鄙無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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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江蘇中江信息技術培訓學校”曝光的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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