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7月6日消息,路透社撰文指出,負責蘋果智能手機專利技術大戰的美國法官理查德?波斯納(Richard Posner)表示,他一直疑惑的是,專利是否應該附加于軟件或者大部分其他行業之上。
芝加哥第七聯邦上訴法院經驗豐富的法官波斯納在接受路透社采訪時表示,科技行業的高利潤性和波動性使得專利訴訟對于那些試圖打壓競爭對手的企業而言更加具有吸引力。
他說:“這是為生存而產生的不斷斗爭。就像在任何一個叢林中一樣,動物們將使用它們擁有的一切手段、技能來斗爭,包括生態系統賦予它們的尖牙和利爪”。
波斯納現年73歲。1981年,羅納德?里根(Ronald Reagan)總統任命其為聯邦上訴法院法官。他撰寫了幾十本書籍,其中包括一本是關于經濟學和知識產權法的。
波斯納現仍在芝加哥大學任教。上個月,他審結了蘋果對摩托羅拉提起的訴訟:取消了初審,駁回了蘋果對摩托羅拉使用糾紛專利的產品頒布禁售令的請求。
隨著科技企業在全球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市場內爭奪消費者、相互廝殺,蘋果與其競爭對手們紛紛陷入了專利糾紛大戰中。
對此,有多年研究經驗的法學家波斯納指出,諸如制藥等行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更大,因為一種新藥的成功研制需要巨大的投資。隨著軟件及其他行業的發展,其研發成本有所降低,公司將通過率先推出某些小工具而占據先機,從中獲取到巨額的收益。此外,即使沒有軟件專利的支撐,他們也能夠獲得這些利潤。
波斯納感嘆道:“有一個問題我一直感到疑惑,在大部分行業中,我們是否真的需要這些專利”。
同時,智能手機等設備是由上千個組件構成的,每一個組件都有權得到法律的保護。然而,專利的衍生和擴散無疑給社會帶來了不少麻煩。
智能手機一族
蘋果與摩托羅拉之間的糾紛并非是意外空降到波斯納面前的,是他主動請纓去審理的。
聯邦上訴法院法官偶爾會主審地方法院的案件。波斯納在專利領域的興趣給地方法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人向威斯康星州聯邦法院提起智能手機爭議案時,那里的法官會把這個案件轉給波斯納審理。
剛開始審理這起案件時,波斯納告知當事人,他本人是“十分獨立的”,因為他使用的是法院配發的黑莓手機。不久后,法院分配給他一部iPhone,不過他僅用其來收發電子郵件和打電話給他妻子。
波斯納透露:“事實上,我對于成為智能手機一族并沒有特別感興趣”。
一般來說,法官們都很少會面向新聞媒體發表公開言論,不過,波斯納對于一系列主題往往直言不諱。
上周,他在網絡雜志上撰寫了針對美國最高法院法官安東寧?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在亞利桑那州移民案件的評論,“如果斯卡利亞法官的意見在競選廣告中被引用的話,我并不會感到驚訝”。
蘋果摩托爭議
2010年10月,摩托羅拉率先對蘋果提起訴訟。緊接著,蘋果也對摩托羅拉提起了反訴。
波斯納在取消庭審時指出,除非摩托羅拉出廠的手機會對消費者造成損害,否則不可能頒布禁售令。他也駁回了試圖通過包括使得視頻流播放更為流暢的個人特色在內的爭議從而要求禁止整部手機銷售的訴訟。
在6月22日的判決中,波斯納寫到:“蘋果擁有專利并不意味著就擁有了壟斷視頻流的權利”。
不過,并非所有法官都認同波斯納的想法。上周,美國地方法院法官露西?科(Lucy Koh)對三星頒布了兩個關鍵的初審禁令:一個是禁售Galaxy Tab 10.1,另一個禁售Galaxy Nexus智能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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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美法官質疑現有專利制度 曾處理蘋果專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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