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國內勁旅咨詢公司與專業跨國咨詢公司格蘭斯路(Grass Roots)發布的國內首份《中國在線機票價格監測分析報告》稱,抽取某在線旅游搜索平臺500個航班,同一時間、同一航班,價格千差萬別,最大價格差在10%甚至20%以上,給消費者購票帶來低價購票機會的同時,也增加了購票風險。
據該報告調查,抽取的比公布運價低10%以上的低價機票有十大來源,除符合運價規定產品(占9.6%)和不符合航空公司運價政策但消費者受益的為代理讓利銷售(占0.4%)外,其余加價轉售、非正常艙位加價銷售、盜用大客戶協議價、虛假低價無法預訂、組合產品違規拆分銷售、散拼團、擅改航班日期、冒用青老年特價等九成的網購機票均屬違規銷售,其隱患重重,有的可能無法登機,有的可能無法退改簽,還有的可能無法報銷,尤為突出的是,絕大部分事后無法維權或者維權困難,甚至有可能被航空公司列為不守信用的“黑名單”。該報告認為,價格越低,問題隱患越大。
在線訂購機票為消費者提供了便捷、實惠的購買途徑,也給在線經營者提供了巨大的商機,于是各種在線經營商蜂擁而起,一些行業亂象也隨之產生。
解決在線訂購機票中的亂象,固然需要在線商業法規的完備、公眾媒體對在線商務的監督,尤其需要消費者理智消費,方能抵御低價誘惑,做到不受騙、少上當。“便宜沒好貨、好貨不便宜”,這句民間流行已久的箴言,生動地總結了多少代人積淀的經驗教訓,不僅適用實物商品的購買,更適用于服務商品的購買。
時下各種B2C電子商務平臺,在銷售實物商品中有一條通行規則:在一定時段內購買者如發現商品不合適可以退貨、退款。但機票或旅游等服務型商品與實物商品不同,它是事前不可試用、消費與購買同步的即時性消費過程,所購服務商品的品質如何,在消費之前是不可能預知或判定的,只有在完成了消費過程(飛行或游覽度假)后,才能判斷或評價。服務類商品的這種特性給購買者增加了鑒別“好貨”與“劣貨”的難度。
“貨比三家”的“比”不僅是比價格,也比質量、比性價綜合水平。由于服務性商品不可試用的特性,因此“貨比三家”除了比價格外,還能“比”什么、怎么“比”?
以在線機票經營服務商的類型而言,目前主要有兩大類,第一類是OTA(在線旅游服務商),其中專業的在線旅游綜合服務商,如攜程,既可在網上預訂機票,還可預訂旅游目的地的酒店、休閑度假產品,甚至包括機場至酒店、景區的客運及導游服務等。由于這類經營商起步早、購買量大、業務面廣、知名度高,可以穩定地直接從航空公司拿到折扣票,雖然它的折扣并非最大、價格并非最低,但是票源可靠。
第二類是以去哪兒為代表的旅游垂直搜索網站,可搜索各類網上訂購機票平臺的票務信息,票價信息全面,供消費者比較、選擇,消費者常常會挑選到低于市場正常折扣水平的低價機票。但消費者無法從中得知這些折扣票的票源,因而難以判斷其可靠性、安全性,還需對其中的訂購機票平臺做多方面考察。
雖然在線旅游服務在我國仍處在初創期,但近十年來已形成一批有知名度高、口碑好的在線旅游服務商,同時不斷有新的企業加入。在線旅游服務商,不僅要增量求大,更要提質求強,堅守品質為上、誠信為本的經營理念,方能經受住商海浮沉的篩選,在殘酷的市場競爭中煉就品牌,立于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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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在線訂購機票警惕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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