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國政協“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專題協商會上,有政協常委、委員呼吁,應立法規范網絡傳播行為。
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第29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國網民規模突破5億,達到5.13億人。
全國政協常委鄭小燕說,當前,隨著新型媒體互聯網的迅速發展和廣泛應用,網絡已成為人們工作、生活中信息獲取不可或缺的工具和民意表達的重要渠道。伴隨著互聯網快速前進的步伐,各種網絡論壇、博客、微博等新興技術和傳播形態在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方便百姓生活、推動社會進步的同時,也出現了泥沙俱下、良莠不齊的不良傾向,成為滋生各種謠言的溫床。網絡謠言的出現,不僅玷污了網絡文化環境,降低了互聯網的公信力,還嚴重干擾了社會的正常秩序,危及社會的和諧穩定。
“要加快立法工作步伐,依法規范網絡傳播行為。”鄭小燕指出,近年來,雖然我國出臺了一系列網絡信息傳播法律規定,但是這些規定大部分都散落于民法、行政法、刑法等不同的法律中,一般都由傳統法律加上網絡專門法規、規章組成,不成體系,而且規定過于原則,缺乏可操作性。
鄭小燕建議,相關部門應加快啟動立法準備工作,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網絡傳播法,對網絡謠言的行為性質、責任認定、危害賠償以及管理的主體、程序、監督等從法律上給予明確的界定,并適時實施網絡實名制度,建立起嚴格的網絡傳播問責追究機制,對違規的責任人依法堅決進行處罰,從源頭上有效地遏制惡意網絡謠言的產生,共同維護網絡的信息傳播安全。
全國政協委員王俊峰也有同感。他認為,信息網絡的發展改變著人們的生活方式和社會形態。網絡在反映民意、宣傳政策、弘揚正氣、服務群眾等方面發揮著巨大作用。但網絡詐騙、傳播違法信息和謠言等違法問題也十分嚴重,破壞和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抓緊制定和完善互聯網監管法規,進一步明確網絡信息的服務管理、發布者的權利義務責任、有害信息監測和查處、誠信和服務質量的監督、實名制推行等方面的內容,應是我國當前一項緊迫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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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全國政協常委呼吁加快立法規范網絡傳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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