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購網專欄 作者:趙占領)4月16日,大眾點評網對外宣布:網易于近日上線的移動客戶端“飯飯”大量抄襲來自大眾點評網的內容(商戶信息以及餐廳特色、推薦菜、人均價格等),而這些內容是大眾點評網從2003年開始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時間等經濟成本創造起來的。大眾點評網表示,網易應立即停止抄襲、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將網易“飯飯”下架,否則大眾點評網將對網易采取相關的法律措施。
對于大眾點評網的指責,網易“飯飯”回應稱:這些都是公開、公共的信息,任何人都可以用,因此根本不是抄襲大眾點評網的,更不會下架產品。即使這些公共信息有版權,也應該是餐廳的,而不是大眾點評網的。
大眾點評與網易關于網站數據版權的紛爭,再次揭開數據抓取是否侵權的討論。
網站信息是否有版權
點評類網站上的信息容易被轉載或抓取的主要有兩類:網站發布的信息,比如商戶信息、餐廳特色、推薦菜和人均價格等;用戶就餐后的點評信息。這兩類是否擁有版權呢?根據著作權法,只有作品才擁有版權,而作品的核心要件即是獨創性。因此,首先要判斷這兩類信息是否有獨創性。
對于網站發布的信息,其中推薦菜、人均價格等信息本身只是一種客觀的描述,表達方式極其有限,一般根本不具備獨創性這一要件,不屬于著作權法上的作品。而商戶信息和餐廳特色等信息一般是對商戶歷史、經營理念、發展狀況、餐廳環境、定位、特色等的介紹,相對而言,表達方式的可選擇性比較多,是否具有獨創性、是否屬于作品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排除其中有些信息表達方式新穎、語言優美。假設這類信息屬于作品、擁有版權,那版權所有人是誰呢?這還要區分是網站還是具體的商戶所創作的作品。若是具體商戶所創作并允許其他網站轉載,則版權人是具體商戶而非網站,網站不能依據著作權法阻止他人轉載此類信息。網站自己創作的作品則除外。
對于用戶的點評信息,一般而言,用戶就餐后對餐廳環境、菜品質量、服務水平等所做的評價,大多是“環境很好、飯菜可口、服務態度好”等簡單語詞,表達方式比較有限,表達形式也沒有獨創性,不屬于著作權法上的作品。但是,也不排除有個別用戶在就餐后的評價內容文采斐然,甚至賦詩一首,具有一定的獨創性,構成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
但這種屬于作品的點評信息的版權是否屬于網站呢?一般而言,用戶是作品的創作者,版權由用戶擁有。但很多網站會在用戶協議中約定,用戶的點評信息的版權歸屬于網站。或者網站單獨獲得用戶的授權,然后起訴其他網站或者應用軟件轉載具有版權的點評信息。但總體而言,此類具有版權的點評信息數量很少,通過起訴版權侵權的方式并不足以有效阻止轉載或抓取信息的行為。
數據抓取涉嫌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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