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 位于北京大興區龐各莊鎮僅與龐各莊鎮政府一條馬路相隔,眾美集團開發眾美MIMO公館旗下物業公司,河北衡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簡稱(衡美物業)違規高額收取電費遭用戶投訴。用戶也反饋投訴到發改委被退回到區政府,遲遲沒有解決問題所在。
資訊導讀
北京市政府向物業公司“喊話”嚴查物業加價收電費
從這個月起,北京市轉供電領域加價行為將受到規范清理。當前,北京市一些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環節中,存在不合規加價現象。昨天,北京市價監局邀請多家大型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圍桌而坐,召開提醒告誡會,提出了從本月起規范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行為的要求。
政府:電價之外不得加價 昨天,市價監局的會議室,“按照政策,我們要以什么方式收取電費?”“對此開展的檢查是查總電價還是每度電的收費情況?”“請問我們的人工費要從哪里補回來?”顯然,在會議剛開始時,各大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踴躍提問。
到底哪些用戶是轉供電對象?據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國家發改委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對轉供電行為做了明確界定:電網企業無法直接供電到終端用戶,需由其他主體轉供的行為。
據市發改委介紹,本市在一些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物業、 寫字樓等轉供電主體中,存在轉供電加價現象。如:轉供電主體多按每千瓦時1.5元左右的標準,向終端用戶收取電費,這大大超過本市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水平,使得國家提出的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措施未能得到有效傳遞和落實。因此,規范轉供電環節的加價行為已經刻不容緩。今年4月,國家《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及本市《關于降低本市一般工商業電價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規定:嚴禁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等經營者向轉供電用戶在國家規定銷售電價之外收取各類加價。
物業:值守配電室的錢誰出? 坐落于東長安街的一家大型綜合商業體,云集了各行業龍頭公司,昨天,該建筑群的物業相關負責人也來到了現場。他表示,目前其用戶收取電費是按照每千瓦時1.48元收取的。這個費用與其向供電局繳納的每千瓦時電費相比,顯然是不等的。多出來的電費是為何而加的呢?據多個物業公司負責人解釋稱,電力運行管理的人工、設施費用等成本費用被折算到每度電的電價中了。按照國家要求,大廈內設有配電室,配電室內必須有兩個人同時在室內,一天24小時值守。一般物業公司會在配電室內共安排8個人,以實現輪班,一個好的電工工資大概在每月4000元至5000元之間,再加上社保、住房公積金等,一年一個人的成本大概在8萬到10萬塊錢。”
按照這些物業企業的說法,這部分人力成本費用是以電費的形式向其所服務的終端用戶收回的。如今,這部分費用還能加在電費中嗎?物業公司的高管們發出了一個共同疑問。
解答:用電損耗可收服務費 “橋歸橋,路歸路,不能攪在一起一鍋粥。”市發改委價格處相關負責人先通俗地回答了一句,又耐心地講起國家政策:“國家《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及北京市《關于降低本市一般工商業電價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規定,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物業、寫字樓等經營者應按國家規定銷售電價向租戶收取電費,相關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或者按國家規定銷售電價向電網企業繳納電費,由所有用戶按各分表電量公平分攤。”
據了解,人工成本只是加價內容的一個方面,本次是按照國家統一的清理規范要求,明確轉供電收費行為,要求去除附加在電價上的所有不合理加價現象。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說道:“這樣做有利于收費明確,終端企業消費得明白,您收得也安心。”
物業收電費 不得高于向供電局交的錢 雖然本市早在今年4月明確了轉供電收費政策,但仍有未執行到位的情況。這次會上,市價監局相關負責人提出,按照《關于切實降低本市一般工商業電費負擔有關工作的通知》,自 2018年8月起,各轉供電主體應嚴格執行清理規范要求,按照政策規定的收費方式向終端用戶收取電費。對發現的違規加價、不執行國家電價政策的行為,會督促整改。情節嚴重的,將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外公布。
針對此次清理規范的檢查內容主要是查什么?面對這個問題,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也給出了通俗易懂的解釋:“本著這樣一個原則:您向您的終端用戶收的電費,不要高于您向供電局交的錢。”
市價監局相關負責人還表示,各經營主體要高度重視,堅決執行這個政策;希望企業抓住提醒告誡和自查自糾的機會,自覺將政策落實到位。 同時,有關企業要做好價格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建立企業內部價格糾紛快速處理機制,及時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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