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消息,新三板掛牌企業永通股份(831705)實控人、董事長劉忠春去年讓公司代繳稅款,至今未歸還。
據了解,2017 年 8 月,江西省寧都縣稅務機關對永通股份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納稅申報情況進行現場檢查,經寧都縣稅務局核查發現公司掛牌前,劉忠春轉讓部分股份給劉袁小晨,寧都縣稅務局認定劉忠春應繳個人所得稅 99,386.71 元,滯納金 46,214.82 元,合計145,601.53 元。
2017 年 8 月 7 日,寧都縣地方稅務局一分局依據相關政策對永通股份出具了《稅務事項通知書》,要求永通股份代劉忠春繳納股份轉讓個人所得稅及滯納金,2017 年 8月 7 日,公司為劉忠春代繳了 145,601.53 元。
截止本9月13日,永通股份未收到欠款。劉忠春承諾未歸還的占用資金在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還清。
永通股份表示,管理層已充分認識到關聯方資金占用的嚴肅性,公司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關聯方資金占用解決進展情況進行持續披露,由此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請諒解。公司后續將不定期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管進行證券業法律法規培訓,提高董監高合規意識,強化內部控制,避免再次發生違規占用資金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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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永通股份實控人劉忠春掛牌前轉讓股份未繳稅 被查出后讓公司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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