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這是標準的條款。
創業者在拿到VC的Term Sheet的時候,是既高興又發愁的。高興的是,終于得到VC的一個書面的投資承諾(盡管沒有法律效力,并且還有一些前提條件),融資成功就近在眼前了;發愁的是,Term Sheet里的條款稀里糊涂的,搞不明白其中的奧秘啊!
自己搞不懂那就請律師幫忙吧,可是律師的費用對于創業者來說實在是太貴了,動輒幾萬美金或者幾十萬人民幣。于是VC就說了,“其實這些條款都是標準條款,也沒什么好談的,要不讓我的律師給你解釋一下就行了。”有一些對法律語言本來就感覺啰哩吧嗦的創業者,稀里糊涂就答應了。VC說得沒錯,他給你的條款基本都是標準條款,但是這只是VC保護自己的標準條款,這些條款都是大量的VC、通過大量的案例、經過費用昂貴的律師設計出來的,這樣的條款確實是可以“標準化”地維護VC的利益,可以創業者的利益呢?這也是為什么創業者也需要自己的律師。
其實,大部分的條款都是可以協商的。如果有律師幫忙解釋和溝通會讓你更有針對性,另外,如果你手上能夠拿到好幾家VC的Term Sheet會讓事情更為簡單,相互對比一下,你就能夠在談判桌上有更多的底氣。項目足夠好的前提下,同時又有其他VC的爭奪,這個時候,沉不住氣的VC會主動松口的,很多苛刻的條款會被放松。
如果創業者是在做第二輪融資,最好是請第一輪VC聘請的律師,因為他最清楚他當初為了第一輪VC的利益,他給創業者設置一些什么樣的條款,對創業者有什么樣的限制。這個時候一旦他掉轉身份,要維護創業者的利益的時候,就會在所有條款上想方設法跟第二輪VC“對抗”。這個時候,創業者就會發現:原來,所有的Term Sheet條款都是可以談的呀!
跟這個忽悠用語類似的還包括:“我們所有項目的投資協議都是這么簽的。”“這個條款絕對是不能修改的,這是行業慣例。”“其實,這些都是標準條款,沒有什么好談的。”通常情況下,這類忽悠的潛臺詞是:“我們就指望這些條款保護自己的利益了,你千萬別找個高手律師來幫忙啊,不然就露餡兒了!”
9、現在估值太高對公司沒有好處。
估值問題通常是創業者在向VC融資時,最為關注的一個問題,也是他們最為迷惑的問題。一方面他們不懂估值方法,另一方面對于VC提出的估值結果,他們也不知道是否合適。VC盡管有自己的一套估值方法,但估值通常是一件藝術性和科學性相結合的事情,對初創、沒有利潤、沒有收入的企業,更是藝術性大于科學性,也就是所謂的“拍腦袋”。既然是拍腦袋,VC拍的和創業者拍的一定是不同的腦袋,雙方得結果也會相差十萬八千里,企業估值的最終確定通常是雙方協商的結果。
VC的夢想是入1000萬到一個投資前估值為2000萬的公司,并因此持有下一個Google公司的33%股份,最終獲得超過100倍的投資回報!VC非常看重回報的數額,同樣也以回報倍數來衡量投資的質量。如果某VC一直持有上面這家公司33%的股份直到上市,如果公司市值是30億,那么VC股份的價值就是10億,他就賺到了100倍。假如當初投資的時候,公司估值為4000萬,他還要占33%股份的話,就要投資2000萬,那么公司30億市值情況下,VC的回報只有50倍。很顯然,兩種情況下,VC都賺了約10億,這是千年不遇的情況了,但回報倍數卻相差很大。
其實,VC一旦決定投資,是認為項目有很大的把握成功,這種情況下,多投100萬僅僅只會讓最后的回報總額降低一點兒而已;即便是看走了眼,投資失敗,也只不過再多損失100萬而已。可是VC仍然會在投資的時候,盡量壓低公司的估值,告訴你“估值太高對公司沒有好處”,以便能在獲得同樣股份比例的情況下,盡量少投資,這樣可以獲得更為好看的回報倍數。
對于企業來說,向VC融資一次,相當于是經歷一次磨難,要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資金,另外,融資的時機不是什么時候都有的,一旦能夠抓住一次融資機會,企業還是要把估值盡量抬高些,盡量多要些錢,省得以后還要受一遍罪。所以,VC通常比較討厭企業方聘請的融資顧問,因為顧問是按融資額度拿傭金的,他們有動力幫助企業炒高價格。
跟這個忽悠用語類似的還包括:“現在估值低有利于后續融資。”“現在的P/E倍數最多只能做到5倍。”通常情況下,這類忽悠的潛臺詞是:“你要的價格也太TMD高了,我還怎么賺100倍啊!”
10、我們投資以后咱們就是一家人了。
談判結束了,文件都簽署了,VC和企業雙方得慶祝一下,VC免不了要拍著創業者的肩膀,語重心長得說:“以后咱們就是一家人了。”真的就是一家人了嗎?當然不是!
如果把VC與企業的“結合”比作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結合的話,那VC跟企業“結婚”的唯一目的是盡快“離婚”,并瓜分家產。他們甚至都不愿意跟企業多培養幾年感情,因為他們不是長線投資者。VC基金的生命周期只有8-10年,這就決定了VC不可能跟企業真正成為過日子的“一家人”。他們如果高興,可能雙方能夠一起過上3年、5年,如果不高興,1年都會嫌長。
VC想要讓創業者認為自己以后是一家人,無非是想創業者以后不要把他當作外人,公司經營管理、業務、財務、等等方面的信息不要對VC有隱瞞,日常的事物定期匯報、重大事項單獨匯報。因為中國公司做假賬、欺瞞VC的事非常常見,VC是防不勝防的,那VC希望投資進來以后,就不要對他隱瞞了——大不了大家一起做假賬嘛!
其實,在VC投資之前,想得最多的根本不是怎么幫助企業做大做強,而是有沒有機會跑路、怎么跑路。要是一旦發現短期內企業上市、被并購沒有指望,就會千方百計忽悠別的VC進來,多個“朋友”多條路嘛!一旦有上市機會,管他是NASDAQ、香港創業板、英國AIM、還是其他什么人跡罕至、沒有融資能力的資本市場,只要能讓自己的股份可以流通變現,VC也會逼著企業去上市;一旦有買家感興趣,VC因為有優先權的保護,通常可以廉價將公司賣掉還能有不錯的收益,但可能就給創業者剩不下什么了。
跟這個忽悠用語類似的還包括:“咱們的利益是一致的。”“公司以后遇到困難,我們會盡力提供幫助的。”通常情況下,這類忽悠的潛臺詞是:“只要公司按照你說的方向和速度發展,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否則,別怪我TMD翻臉不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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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VC十大忽悠用語:創業者,我看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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