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中國聯通子公司聯通紅籌公司于近日收到西班牙稅務當局退還的多征稅款,約合人民幣9828萬元,上述多征稅款系西班牙電信向聯通紅籌公司分紅時紅籌公司多繳納之稅款,涉及2009年度至2011年度。不過截至發稿時,該消息尚未得到中國聯通方面證實。
上述消息最早來自《中國稅務報》,據該報報道,中國聯通的全資子公司聯通紅籌于8月22日收到來自西班牙方面退回的400萬歐元多征稅款。至此,聯通紅籌累計收到從西班牙匯來的款項總計達到1062萬歐元,約合人民幣9828萬元。上述款項源于中國聯通和西班牙電信公司的合作。根據2009年9月7日中國聯通公告,旗下港股公司聯通紅籌與西班牙電信于當年9月簽署協議,互相投資10億美元,其中聯通紅籌公司按每股17.24歐元的價格認購4073.0735萬股新的西班牙電信普通股,交易完成后,聯通紅籌持有西班牙電信股份比例為0.89%。此外,今年1月雙方又宣布互相增持,中國聯通對 西班牙電信持股比例上升至6255.82萬股,占其已發行股本1.37%。
據稱,入股之后至今年5月,西班牙電信方面共向聯通紅籌公司進行了4次分紅。按照西班牙稅法的規定,對于其境內公司向境外公司分紅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西班牙電信向聯通紅籌分紅時,由西班牙電信代扣代繳稅款,2009年12月31日以前稅率為18%,之后為19%,由此西班牙電信共代扣代繳稅款2264萬歐元,約合人民幣2.1億元。
聯通紅籌公司總部和實際管理機構位于北京市西城區,自2008年1月1日起被認定為中國居民企業,理論上應享受中西稅收協定待遇。根據中國和西班牙在1990年11月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班牙政府關于對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第十條,來源國對股息征稅的限制稅率為10%。西班牙居民企業向中國居民企業分紅時,所征稅款不應超過股息總額的10%。北京市西城區國稅局據此認為,聯通紅籌應該享受按限制稅率10%繳納所得稅的優惠待遇。由此開始了與西班牙稅務當局的溝通,申請享受上述稅收協定待遇。而經過多次溝通,聯通紅籌公司可退回從2009年至2011年度多繳稅款,累計1062萬歐元。
不過,上述事項尚未得到中國聯通的證實。記者昨日致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楊九英女士,她表示“需要向財務部門核實上述消息”。根據中國聯通方面的公告,2010年公司利潤總額為46.5億元,投資收益4.8億元,同比增加2.7億,主要為所持西班牙電信等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所取得的股利收益。2010年全年公司所得稅費用為9.7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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