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原四川移動黨組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四川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李華因個人經濟問題被宣布正式逮捕近1年后,從上月開始在攀枝花市中級法院受審。今(30)日下午,法院將對李華受賄一案作出判決。
該案目前由四川省高院指定攀枝花市中院審理。四川法制報記者從起訴書內容了解到,在擔任中國移動四川分公司總經理的10年間,從美金到歐元、從金條到房產等,李華總共涉嫌受賄1600余萬元。
任職10年被控受賄1600萬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四川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李華受賄一案,從7月5日開始,在攀枝花市中級法院審理。據起訴書指控,李華從2000年至2010年,接受他人請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累計收受他人財物16479577.5元。
一年前,李華因涉嫌受賄,經四川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省檢察院于2010年9月25日對其作出正式逮捕決定,成都市公安局于當日對李華執行逮捕。同年11月,四川省檢察院偵查終結,以受賄罪移送,指定攀枝花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了解,李華在這10年間,先后為六家公司謀取利益,并收受這些公司相關工作人員提供的錢財。
其中,美元176萬、英鎊11萬、歐元2萬、人民幣17萬元、相機2臺、手表3只、金條4根及價值127萬余元住房2套、價值1.38萬元華西醫院貴賓卡、價值10萬元青城山高爾夫會員證、價值37萬元購物卡,累計收受他人財物16479577.5元。庭審中,被告人李華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案發后,李華及其親屬已經退還贓款贓物共計1259萬余元。
四川法制報記者了解到,2011年3月攀枝花市檢察院向法院提起訴訟,四川省高院指定攀枝花市中院審理此案,目前由攀枝花市主管院長陳志峰擔任審判長審理該案。在該案的審理過程中,有3位省人大代表、5位省政協委員受邀旁聽庭審。
沒來得及上任的副總裁
李華于1999年四川移動成立之初就擔任公司第一任負責人,一直到2010年6月被帶走調查。
據媒體報道,李華當初被調查的直接原因是,前中國移動中央音樂平臺前負責人、四川移動數據部總經理李向東2010年3月底因攜款潛逃案發后被抓而受牽連;在2010年3月李向東案發后,李華隨即也被限制出境。
盡管在李向東案發后,李華向媒體表示過:“李向東案不牽涉四川移動其他任何人,屬于個人問題。”但最終,他還是被拉下馬了。
四川無線音樂基地雖然垂直隸屬于集團總公司,但其負責人李向東是李華一手將其提拔起來的。也有消息稱,2010年初中國移動副總裁張春江案中,有涉案的設備供貨商同時供出了李華。 李華主導四川移動公司的10年間,成績顯著,是四川移動飛速發展的10年,“基站從1100個發展到1萬個,用戶數從100萬升到1300萬,年運營總額超過100億元,納稅總額達35億元”。有員工認為,李華是中移動系統內見到的不可多得的一名將才,領導力極強,務實能干,提拔的中層干部往往也是有棱有角的,而非一般國企四平八穩的提干標準。
而他提拔的李向東同樣業績頗佳,2004年,在李向東的申請建議下,四川成都無線音樂產品基地正式建立;2009年這個無線音樂基地帶動的全網收入超過了220億元,這相當于中移動全年收入的4.2%。
正式調查時,在四川移動總經理位置上已經呆了10年的李華已準備前往北京履新,出任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副總裁。據四川移動公司一位員工向四川法制報記者證實,當時公司內部網站甚至都已掛出了李華任集團副總裁的公示。
志存高遠“磕死”四川
從有關媒體的報道,李華留給人兩個印象,一是認為他愛學習、能干、有魄力、行事仗義,喜歡當老大,但并不貪婪;但又有人認為,收錢不手軟,作風強硬,任人唯親,在項目和業務中獨斷專行,不招標,不開會,一個人決定,有人推測他遲早要出問題。
在一些人看來,李華是在四川這一棵樹上“磕死”的,在一個地方呆得太久,雖然移動集團公司內部有交流機制,但李華卻是整個集團公司在一個地方任職長達10年之久的兩個高管之一。
公司曾一度準備將他交流調到上海、廣州等地都被其婉言謝絕。在許多人看來,李華的奮斗目標一直是到集團公司總部(北京)任職,這似乎很符合李華一直被認為喜歡當老大的好勝的性格。
或許李華曾經怎么也不會想到,一直富有挑戰精神的他,會在挑戰更高職務即將成功時跌落,恐怕再難爬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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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中移動貪污案李華受賄金額達16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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