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9月1日凌晨消息,美國司法部今天發起反壟斷民事訴訟,希望阻止AT&T收購T-Mobile USA(以下簡稱“T-Mobile”)。該部認為,這筆交易將削弱移動通訊市場的競爭,導致價格提高,服務質量下降,可選服務和創新產品減少,損害美國數千萬消費者的利益。
今年3月,AT&T宣布以390億美元收購T-Mobile。兩家公司分別是美國第二和第四大移動運營商;交易完成后,AT&T將一舉超越Verizon無線,成為美國最大移動運營商,形成“雙寡頭”市場格局,而目前排名第三的Sprint Nextel(以下簡稱“Sprint”)將相形見絀。
美國司法部副部長詹姆斯·科爾(James M. Cole)說:“AT&T與T-Mobile合并,將導致全美國數千萬消費者面臨價格更高、選擇更少、品質更差的移動通訊服務。全國的消費者,包括農村地區和收入水平較低的消費者,都從移動運營商——尤其是四大全國性移動運營商之間的競爭中獲益。司法部之所以發起訴訟,是為了確保每個人都能夠繼續從這種競爭中獲益。”
美國司法部反壟斷局局長助理莎麗斯·波恩(Sharis A. Pozen)說:“T-Mobile作為四大全國性移動運營商之一,是市場競爭的重要力量,具備創新能力,不斷改進服務質量,并部署了首個覆蓋全國的高速數據網絡。如果無法阻止這起收購,那么競爭和創新將被削弱,消費者利益將受到損害。”
目前,美國市場中有超過3億臺功能手機、智能手機、平板電腦及其他移動無線設備在使用移動網絡,而四大全國性移動運營商——Verizon無線、AT&T、Sprint和T-Mobile占據90%以上的市場份額。
美國司法部在訴狀中稱,AT&T與T-Mobile在全國范圍內展開直接競爭,除吸引個人用戶外,還爭奪企業和政府用戶。如果AT&T收購T-Mobile,那么后者將無法繼續憑借低價和創新打破壟斷。
此外,美國司法部援引T-Mobile的一份文件,指出該公司在多個領域居于美國領先地位,如率先引入Android手機和黑莓電子郵件服務,率先鋪設覆蓋全國的Wi-Fi無線設點和HSPA+ 4G網絡,率先推出多種不限流量手機套餐等。
美國司法部指出,AT&T早已感到T-Mobile的競爭壓力。該公司的一名雇員在2011年1月表示:“(T-Mobile)率先開售支持HSPA+ 4G網絡的手機……我們也引入了這些設備,以防因網速較慢遭受損失。”
美國司法部披露的T-Mobile文件顯示,該公司認為自己是“美國移動通訊市場中幾家老牌公司的最強勁對手,在四大巨頭中占據一席之地”。該公司的戰略是“攻擊巨頭,找到克服規模缺陷的創新方式。(T-Mobile)將更快、更靈活、更富有攻擊性,摒棄傳統營銷策略,向一切可能的地域拓展。(T-Mobile)將通過創新贏得消費者,打破行業壁壘。”
另一方面,地區性移動運營商由于缺少全國性網絡,無力與四巨頭抗衡。美國司法部表示,新的移動運營商的加入,并不能抵消AT&T收購T-Mobile的負面影響,因為新入局企業將面臨很大困難,需要大量時間和金錢,去購買頻段、建設網絡。
美國司法部認為,AT&T無法有效消除這筆交易對于競爭和消費者的重大負面影響。此外,AT&T無需收購一家競爭對手,同樣可以通過投資改善其網絡,達到預期效果。
2010年,AT&T總營收達1240億美元,其中來自移動通信業務的營收達535億美元;T-Mobile來自移動通信業務的營收達187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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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AT&T收購T-Mobile有害于市場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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