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開學季的到來,一年一度的運營商校園大戰如期上演。據媒體報道,今年運營商在校園內競爭已升格為“肉搏戰”,與學生客戶簽訂排他性協議,在校園中支個攤位掛條橫幅隔空對罵已是小兒科,涉嫌違法的剪斷對手通信光纜的事件也時有發生。
此前,工信部曾三令五申杜絕惡性競爭并專門發布306號文,要求運營商不得與學校簽訂排他性協議(含口頭協議)。運營商不得詆毀競爭對手,開展與競爭對手的通信網絡、電信終端設備進行對比的宣傳或者任何影響競爭對手正常開展業務的宣傳的禁令。
電信業長期以來是依靠規模發展的特殊行業,規模經營的特質決定了運營商“搶客”成為競爭的主要目標。在新增用戶市場幾近飽和之際,運營商不約而同地把目光全面轉向校園,并且在3G發展急需形成用戶規模效應之際,高校學生用戶成為為數不多的新3G用戶的增長點,校園通信市場已成為目前最活躍的用戶市場。因為中高端的商務用戶對3G新業務應用的使用熱情并不高。而高校學生作為引導新一代消費的前沿群體,對移動互聯網業務有極高認知度,是最活躍的3G用戶群,也是運營商新業務推廣的基礎。
但是,運營商重組之后三家運營商在網絡能力、服務能力、以及各方面配套能力方面的差距縮小,很難再看到一家運營商占據絕對領先優勢的情況。通過業務、營銷、服務等方面的創新來爭奪用戶所能夠達到的效果越來越差,運營商為了能達到短期內業績上升,不惜在競爭中采取歪門邪道,隔空罵戰、全武行等一系列的事件屢見不鮮。各地媒體紛紛曝光運營商相互造成多起“剪光纜”、“割接門”、“雷人標語”事件,更是嚴重影響了用戶的正常通信,也超出了不正當競爭范疇,是違法犯法的行為。
運營商在校園營銷上投入巨額資金進行網絡鋪設、營業廳建設、長期營銷資源投入,但彼此間的“自相殘殺”,并不能為自己多增加客源,畢竟每年的新生數量是一定的,反之還會讓自己的品牌形象、用戶體驗受損,就算短期內拉來了客戶,客戶對運營商的品牌忠誠度也不會高,轉網也會成為家常便飯,長此以往業務發展受到影響的還是運營商自己。
學生用戶是對資費較為敏感的群體,但是單純的打價格戰并不能使客戶對品牌建立忠誠度,為了建立用戶對運營商業務的使用黏性,可以率先在促銷套餐上走差異化路線,在產品和服務上利用自己非常鮮明的品牌特色去吸引用戶。利用有特色的終端產品、多樣性業務應用以及網絡的快捷便利,作為捆綁校園消費的著力點,既避免了“肉搏”,又形成了自己獨立的品牌特色,這才能形成運營商長久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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