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前來看他的老鄉師兄說,千萬不能把手機丟了,丟了他就吃不成飯、上不成圖書館甚至進不了宿舍門時,他才開始有點著急起來。
陳峰是湖北咸寧學院的大一新生。從他還沒跨入大學校門起,他就和無數大學新生一樣成為各大通信運營商校園營銷大戰的爭奪目標。
通知書里寄來了名為“校園卡”的手機卡
今年8月,陳峰收到了盼望已久的入學通知書。除了通知書外,他還收到了一張手機卡。
咸寧學院在“新生入學須知”中說明,此卡既是手機卡,也是校園信息卡,必須使用本卡才能進行食堂就餐、圖書借閱、身份認證、出入宿舍等。
同時,這個校園卡必須裝在中國電信(微博)CDMA制式的手機中才能使用,其它制式的手機不能使用。新生報到時,學校免費為每位新同學配送3G手機一部,大家不必另購手機。若對配送的手機不滿意,可另補差價后選用其他型號的手機。
更“貼心”的是,此卡已含有免費贈送的30元話費,裝入電信CDMA手機后即開即用。
對于這份“貼心”,王麗(化名)并不領情。開學前父母剛給自己買了一個上千元的新手機作為考上大學的獎勵。現在,為了進餐和借閱圖書,她要么同時使用兩個手機,要么放棄父母買的新手機,“這不是強迫消費嗎?”
據咸寧學院網站報道,去年7月,咸寧學院進行了“數字化校園建設招投標”。經評委組評審,中國電信咸寧分公司成為學校數字化校園建設第一中標單位。
一業內人士坦言咸寧學院的這種做法不妥。據其介紹,新生開學前,咸寧學院有關部門召集三家通信運營商開會,提出三家運營商均不允許迎新,只能店內宣傳,不許出店擺攤營銷;三家運營商校內的所有宣傳內容必須經過校方審批同意。在這看似平等對待的“公正”約束下,實際上是對電信獨家壟斷營銷進行保護。“到‘校園卡服務處’預存手機費或咨詢”成為新生報到程序之一。電信工作人員在迎新現場為新生辦理有關業務。
他認為,高校將一個開放性的市場作為一個投資項目進行商務合作是不恰當的,其無權決定學生的消費行為,剝奪了學生的選擇權。
從下火車的那刻起,新生就被營銷人員包圍
而實際上,各大通信運營商的新生爭奪戰已經超出校園,直接延伸到了火車站、汽車站。
向小菲在收到江西某高校的大學錄取通知書時,收到了一張“2011年新生校園通行證”,這實際上是一張中國移動(微博)的電話卡,有一行黑字注明“內有最高價值100元的話費”。
9月3日,向小菲興高采烈去學校報到,一下火車,就被大學生模樣的移動業務員“盯”上,要求她激活電話卡。“有個穿橙色衣服的學姐跑過來跟我說,只有我激活了電話卡才可以免費乘坐校車,激活電話卡需要50元錢。”小菲突然有種被逼迫的感覺,馬上提高警惕轉身欲走。
“更讓我覺得不可思議的是,校車里居然還有橙色衣服的工作人員要我們激活電話卡,但是車上沒有人理他們。臨近中午我們到了學校,一進校門就有好多穿橙色衣服的人過來要我們激活電話卡。我和媽媽忙著走報到流程,沒搭理他們。最讓我崩潰的是,一直給我們帶路的熱心學長,到了分別的時候居然也讓我激活電話卡。”
“新生卡上寫著內有費用100元,我還沒用呢,就讓我再交50元,而且還被那么多業務員糾纏,很煩人!”
筆者從10086移動人工服務臺得到的信息是,9月5日之前,所有動感地帶新生卡都可以正常使用。但在這之后,如果不及時激活電話卡就無法使用。新生卡可以免費激活,可以通過當地移動服務廳,也可以上網自行開通,只要輸入卡號密碼即可。并不存在需要繳費50元才能激活的要求。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大學生“業務員”透露,老生都搶著拉新生激活電話卡,因為他們每拉到一個人就可以拿到7元到15元不等的提成。而移動營業廳的工作人員只能拿到5元的提成。
在武漢武昌火車站,各大電信運營商 “圈地為營”,通過與高校合作,用免費提供的休息帳篷和座椅籠絡新客戶。
在武昌火車站西站口北面,中國電信的“天翼”綠色帳篷標志醒目,中國聯通(微博)“WO在校園,WO享一派”的橙白色帳篷面對面一字排開,而南面的空地則被中國移動全部“占領”,區域內整齊地擺放著上百把紅色塑料椅、宣傳帳篷、業務咨詢臺,甚至還有循環播放電影及廣告的液晶顯示屏。
而據一位新生家長介紹,9月7日他和孩子剛一走出武昌火車站出站口,一群舉著高校名稱牌子的接待人員就拉著他們走,要不是接待老生發現了這群不認識的接待人員,他們很有可能上錯了車。參與迎新工作的一位老師介紹,那些人是運營商的營銷人員,但他們也自稱是學校的接待人員,將新生及家長帶上他們準備的汽車,并在車上實行推銷宣傳,辦理了業務才會讓他們下車。
據媒體報道,在黑龍江某市火車站,兩家電信運營商在接新生時上演“全武行”,雙方領導出來后才將打架事件制止,最后幾家運營商被要求全部撤出該火車站。
惡性競爭升級,強拆他公司設備
在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通信運營商的競爭白熱化,發展到一通信運營商強拆另一公司設備的事件。
9月2日上午,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投訴,學校宿舍內發生大面積斷網,中國移動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派出人員到現場進行搶修。隨后,網絡部又接到電話,稱為該校提供網絡服務的部分交換機遭竊。據統計,被強拆的設備包括6臺交換器,89個光模塊。
“公司立即派人前去查看,并派工程部和網絡部的搶修小組到現場。”中國移動股份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網絡部經理張軍說,到現場后,我們發現設備是被某運營商的工作人員拆掉的。“值得說明的是,移動的各樓交換機的機柜都是上鎖的,他們用工具強行撬開,又對設備進行野蠻拆除,并把自己的低端交換機安裝在機柜內,實施設備位置占用。”
張軍說,對方工作人員當時是捏造了設備維修的理由,騙取學校保安的信任,進入學生宿舍樓。在此過程中,還損毀了移動公司所有的150條尾纖,惡意拔除了6棟宿舍樓中所有正在運行的S3100交換機的全部光纖。
據了解,該公司此前一直是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校園網絡的運營服務商。今年6月,服務合同到期后,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對校園網絡服務重新進行招標。移動海曙分公司獲得了該學院3年的學生宿舍網絡的獨立運營與維護權。
移動寧波分公司辦公室主任翁海鋒說,根據廠家的市場報價測算,某公司的行為造成移動公司直接經濟損失約89.7萬元。
“他們做生意我們不管,但不能損害我們的利益。”一位姓孫的學生說,選擇強行拆除競爭對手的設備,把消費者的利益置于何地?用戶的損失又該由誰來賠償?
據了解,強拆行為導致中國移動在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的校園網絡服務終端癱瘓10余個小時,并引發學生批量投訴。
據悉,移動海曙分公司目前已經向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所在的鄞州區公安局提交刑事控訴書,認為某公司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6條,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要求依法追究說公司的刑事責任。
規范文件在一些地方成“一紙空文”
在“通信人家園”網絡論壇上,通信運營商校園大戰成為9月以來的熱門話題。許多地方相繼出現運營商惡性競爭事件。
有運營商員工表示:“每年最不想開學的人不是學生,而是通信運營商的員工們。”
今年7月,工信部公布《關于規范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校園電信業務市場經營行為的意見》,首次對運營商校園營銷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做出了規范。
意見列出了5條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在開展校園營銷時不得有的行為,其中包括與學校簽訂排他性協議(含口頭協議);詆毀競爭對手;未經用戶同意、在錄取通知書中夾寄移動電話用戶身份識別卡(SIM、UIM卡等)、業務宣傳資料等;收購競爭對手在網用戶的電信終端設備(含手機電池等)、移動電話用戶身份識別卡等;承建校園信息化建設項目時,強制校園用戶使用指定的電信業務或終端設備都在禁止行為之列。
而排他性協議是指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與學校(或學校有關部門)訂立的、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獨家進入校園提供電信服務的合同。其主要表現形式有:在新生入學注冊報到期間或允許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進入校園開展電信業務促銷活動的其他時間,要求學校禁止或者限制協議方的競爭對手進入校園開展電信業務促銷活動。
一位運營商工作人員坦言,這些“不得有”的行為在現實中屢被突破。每到新生入學時,各大通信運營商都會啟動校園營銷。競爭手段層出不窮,甚至發生肢體沖突,出現血案。
網友“于斌”分析,大學校園歷來是通信運營商的必爭之地,有其特殊的重要性:高校的學生是未來社會的中堅力量,假以時日將是運營商的高質客戶;大學生具有創新意識,愿意嘗試新業務,在語音業務日益萎縮的情況下,他們更愿意使用高收入的增值業務;高校本身就是一個高度集中的大市場,得高校者得到的將是一個無比巨大的集團網。
一位業內人士建議,各運營商之間應該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開展競爭,監管部門要強力介入,嚴肅查處不規范經營行為,要冒頭一個狠打一個。最好是各運營商能在開學前提前達成自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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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通信運營商校園激戰:新生剛下火車被包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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